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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工业和商务局关于开展民和县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16〕159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日期: 2016年10月17日 发布日期: 2016年10月17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工业和商务局拟定的《关于开展民和县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1017

 

 

 

民和县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县工业和商务局   201610月)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石油流通企业油库和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整治的通知》(青商运字201616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成品油市场安全管理,消除成品油市场事故隐患,确保我县成品油市场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天津港“8.12”重特大事故和泰州靖江仓储“4.22”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以“零泄漏、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零事故”为目标,采取“企业抓整改、主管部门重监管、相关部门配合抓督查”的方式,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通过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1017日至1029日,分自查和督查两个阶段。其中,自查阶段1017日至1019日),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进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督查阶段1020日至1029日),由县工业和商务部门牵头,协同公安、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县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对县域内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三、整治方式

本次专项整治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和属地主管部门跟踪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明确主体责任,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中,各企业要认真对照检查细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进行彻底检查。同时,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及时实施整改,并将排查情况、整改结果进行公示。

(二)开展监督检查。县工业和商务局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联合县公安、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消防大队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事故易发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以及企业资质、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安全运营等内容,同时认真监督成品油经营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监督检查要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四、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成品油企业的经营行为和加油站存放油库安全管理情况,各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规章制度健全情况、规程操作标准情况等。

(一)设备及资质情况。重点整治成品油零售经营证书、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器材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备情况。

(二)油罐车辆管理情况。要加强对中石油、中石化在县域内经营成品油企业运输油罐车的管理及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三)安全隐患整改情况。重点督促检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严查私自销售成品油情况。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和取缔未备案审批、私自销售成品油的企业及单位。

   ()散装汽油及摩托车用汽油实名登记情况。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做好散装汽油、摩托车用汽油的实名登记工作,以备发生安全事故时有案可查,并做好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消防安全制度的制定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县经营成品油企业安全管理整治工作,消除成品油安全事故隐患,经县政府研究,并决定成立县成品油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工业和商务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工业和商务局、市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由县工业和商务、市场安全监督管理、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主管责任人、各乡镇乡镇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商务局,由县工业和商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主要职责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县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县工业和商务局:负责制定整治方案,统筹规划、协调、督导等工作,并协同县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严查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相关证件、消防措施、制度建设、经营管理、散装汽油与摩托车用汽油的实名登记等工作。同时,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督查,及时向领导小组上报相关信息与数据。

县公安局:负责对全县经营成品油经营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各乡镇派出所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肆意扰乱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无相关证照手续私自销售成品油等一系列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各经营成品油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监管,查处不符合标准的成品油,并依法对成品油的进货渠道、生产源头实施安全监管。同时,会同其他成员单位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县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县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的防火措施、消防安全制度建设等工作进行检查。对企业防火措施不到位、灭火器材不齐全、消防安全制度建设不完善等情况,责令相关企业立即按消防要求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散装汽油实名登记、防火防盗及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定1名乡镇领导具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自查工作,协助做好重点节庆期间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工作,遇有突发事故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认真负责,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务必要保持“严肃、认真、周到、细致”的工作作风,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顺利开展。各乡镇要与辖区内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重点突出企业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存在问题严重的,收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取消经营资格。在整改中,对玩忽职守,工作不到位、不深入、不细致,导致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突发性,积极把思想统一到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二)严肃检查纪律。在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既要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也要依法依规,有理有据,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完善制度管理,建立健全长效举措。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完善安全措施,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夯实石油流通市场安全管理基础。并严格落实重点敏感时期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安全事故及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我县成品油市场安全稳定运行。

(四)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各成品油经营企业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决不存有侥幸心理。对安全隐患隐瞒不报的企业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依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将各自的专项整治方案于20161020日前报至成品油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县工业和商务局),并将整治总结于20161023日前成品油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县工业和商务局)。

联系方式:杨小鹏

  话:0972-8583131

  箱:863723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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