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环境保护局拟定的《民和县开展家园美化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5月20日
民和县开展家园美化行动工作方案
(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
根据《海东市政府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家园美化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2015〕40号)要求,为切实改善城乡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全面做好我县家园美化行动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全覆盖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市委一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五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政府组织、部门指导、群众参与、分片包干、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广泛动员城乡群众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重点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兰新高铁沿线环境整治等工作为基础,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努力营造“村庄家园美、城乡环境美、交通沿线景观美”的良好生态环境。
二、指导原则
(一)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原则。乡(镇)政府为本辖区家园美化行动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措施落实。县相关部门负责指导家园美化行动,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二)坚持政府组织、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原则。各乡(镇)政府积极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响应,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采取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共建美好家园,共享整治成果。
(三)坚持因地制宜、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的原则。结合城乡环境卫生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为重点,分类施策,典型示范,整体推进,全面提高。
(四)坚持夯实基础、健全机制、长效运行的原则。采取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以当前开展的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程、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等主要环境整治工作为载体,延伸整治内容,深化整治成果,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重点任务
(一)继续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按照《青海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全覆盖实施方案》(青政办〔2015〕49号)精神,以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引导村民参与环境整治,发挥示范典型带动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奖补资金,扩大整治范围,切实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农村环保工作长效机制。今年在25个以上村庄实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在105个村庄建立农村保洁机制。根据《民和县2015年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民办发〔2015〕34号)要求,官亭镇以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为依托,着力打造文化旅游名镇,年内完成给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街景美化、亮化工作。
(二)深化国省道公路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继续按照《民和县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民政办〔2014〕55号)要求,巩固去年整治工作成效,扎实推进今年的整治任务,交通沿线重点抓好2条旅游专线(药水泉线、翠泉团结线)和1条通往景区的乡村道路(本康滩景区公路)的环境卫生整治。旅游景区重点抓好3个景区(药水泉旅游景区、七里寺、本康滩自然风景区)的环境卫生整治。沿线及周边村庄整治重点抓好今年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和铁路沿线周边的村庄环境卫生整治。
(三)开展兰新高铁民和段沿线环境卫生整治。根据县政府安排,在去年开展兰新高铁民和段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延伸整治内容和区域,在青藏铁路沿线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以铁路用地范围为界,用地范围以内由青藏铁路公司负责整治,用地范围以外可视范围内的由各乡镇、村负责整治。
(四)加快南山绿化。坚持以生态文明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打造“生态民和”品牌,加快南山绿化,继续推进灌溉、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开工建设民和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项目。
(五)启动节能减排财政综合示范城市建设。严格按照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投向,重点实施湟水河慢行系统、城乡污水与垃圾处理、地下管廊、大气污染防治等项目。积极争取官亭污水处理厂项目开工建设。
四、整治内容
(一)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一是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程,对各村存量垃圾、白色污染、村容村貌全面彻底清理整治,在此基础上,以专项资金支持为主,通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对村庄、乡镇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运转设施,有重点地加快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并因地制宜地做好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工作,确保垃圾定时清运,安全处置。二是饮用水源地保护。做好乡镇和规模较大村庄饮用水源地划定方案和报审工作,并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警示标志、设置围栏等防护设施,实施封闭管理,并对水源保护区及周边环境卫生彻底整治。三是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有重点地对县城周边规模较大、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庄建设雨污分流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体系。距城镇管网较远、人口集中、规模较大、具备运行管理条件的村镇,适当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有选择地开展人口集聚、具备条件乡镇的小型湿地建设。四是畜禽粪便污染治理。按照相关要求,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区严格排污管理和加强污染治理。对畜禽分散养殖区,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清理不符合规定的养殖场所。对畜禽粪便采用堆肥、沼气等技术进行综合利用。
(二)国省道公路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一是继续整治公路沿线环境卫生。对国省道沿线的垃圾进行集中清理,治理沿线的摆摊设点、乱挂标语的行为,全面清理和拆除公路沿线、出入口违章违规户外广告,加强公路沿线设施维护管理,及时清洁和修复沿线交通标识、隔离设施及路面,确保路面平整干净,标牌整洁醒目,设施完好规范。二是整治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旅游景区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丢、乱刻、乱画、乱吐的“八乱”现象。加快景区旅游厕所的建设,健全保洁制度。依法拆除景区周边违章建筑及有碍观瞻的构筑物。妥善处置旅游景区垃圾,污水集中安全处置。整治旅游景区内的无照经营、流动摊贩、尾随兜售、强买强卖等损害旅游者权益、扰乱景区秩序、影响景区形象的行为,规范景区商业、餐饮、娱乐经营摊点等,不断改善旅游景区整体环境面貌,实现旅游景区整体环境和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三是整治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周边村庄环境卫生。按照《青海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全覆盖实施方案》(青政办〔2015〕49号)要求,深入推进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周边村庄村容村貌、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粪便等环境整治。建立健全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合理布局洗车点、加水点和整治周边环境。
(三)兰新高铁民和段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一是整治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清理铁路用地范围内外的生产生活垃圾、渣土杂物、白色污染等,拆除铁路用地范围外可视范围有碍景观的违章建筑、破旧废弃的各类建筑物、附着物、围墙、圈舍等。整治废品收购、物流交易、材料堆放加工等零乱的生产经营场所。加强铁路沿线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文明施工要求,做到“施工文明化、运输密闭化、进出水槽化、物料覆盖化、场地砼硬化”。推进铁路沿线的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防尘工作,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严防沿线焚烧秸秆或其它烧荒行为。全面排查铁路沿线各类排污行为,彻底杜绝视域范围内冒黑烟、排污水现象,全面达到“六无一有”标准,既无违章的建筑物及附着物、无破旧的建筑及残垣断壁、无乱堆物料、无暴露垃圾渣土及“白色污染”、无破旧广告牌匾、无河塘漂浮物,有绿化隔离带,打造一流的铁路沿线景观。二是整治铁路沿线建筑环境。对铁路站房等建筑物进行立面整饰,提升观瞻效果。对铁路沿线陈旧、破损的建筑、厂房立面进行清洗、粉刷。对铁路沿线建筑物顶部堆放的垃圾、杂物进行集中清理,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及时制止纠正沿线单位、居民在建筑物顶部堆放杂物的行为。规范铁路沿线商业网点和餐饮娱乐服务场所的门窗、橱窗及建筑立面,保持门窗、橱窗及建筑立面整洁美观。三是加强铁路运营卫生管理。铁路运营管理要依靠操作,规范服务,强化客车保洁、垃圾收集工作,保持客车外貌和车内环境整洁,做到客车垃圾集中定点处理,禁止随意抛洒垃圾。四是加强铁路沿线的绿化美化。铁路沿线城区段要通过新建绿地、拆墙透绿、拆违还绿、见缝插绿、垂直挂绿等途径,扩大绿地面积,提升绿化品味。非城区段要搞好可视范围内的农田林网、荒山荒坡、乡镇村街的绿化美化,科学选择绿化种类与方式,形成乔、灌、草结合的绿色屏障。加强对铁路沿线园林绿化的管理,对缺苗、断档的要及时栽植补齐,提高绿化水平。通过整治做到“三个清除”(即清除暴露垃圾、清除沿线杂物、清除违章搭建),达到“四无”标准(即无暴露垃圾、无残墙破房、无废品杂物、无违章搭建),实现“两个美化”(对沿路房屋进行风貌美化、沿线周边进行绿化美化),确保铁路沿线环境整洁,景观协调,整体提升。
(四)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一是组建稳定的保洁队伍。结合各地实际,农村按村庄大小配备2—4名保洁员,交通沿线环境按区域面积大小,配备保洁员,妥善解决保洁员工资待遇,实行保洁区域网格化管理。二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出台村庄及交通沿线区域保洁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保洁内容、保洁目标、管理机制、管理模式、队伍建设、考核细则、奖惩制度、资金保障等内容,严格执行村庄和沿线企业及经营场所的房前屋后、院内院外包清洁、包整洁、包美观的“三包”责任制,努力形成“政府主导、村集体组织、保洁员负责、农户(沿线企业或经营场所)分片包干”的常态化保洁机制。三是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积极研究探索农村和交通沿线环境卫生管理经费投入机制,建立财政补贴、地方筹措相结合,村镇集体适当投入和受益群众适当付费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庄和交通沿线环境卫生管理长效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家园美化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朵海生为组长,县环保、发改、财政、监察、住建、交通、水利、农科、畜牧、文广、旅游、工商、工业园管委会、新农办、保洁办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家园美化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环保局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县的家园美化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强组织协调,抓好具体落实。同时对辖区进行划片分块,实行包干责任制,县领导联点联片负总责,乡镇政府对所辖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具体负责,确保家园美化行动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二)明确职责,合力推进。县家园美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全县家园美化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人员从环保、监察、交通、旅游、住建等部门抽调),乡镇政府及其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本区域此项工作的具体措施。县各成员单位要尽职尽责,积极配合,齐抓共管,抓好落实。环保局负责指导农村环卫设施建设和长效运行管理,做好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申报和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发改局负责指导农村乡镇垃圾填埋场建设工作。财政局要将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住建局负责指导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垃圾收集处理,督促建立长效机制。交通局负责指导国省道公路以及县乡道路的环境卫生整治。农科局、畜牧局分别负责指导农膜回收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利局负责指导河道水域环境卫生整治。旅游局负责指导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卫生和旅游秩序整治。文广局负责做好宣传动员和报道工作。工商局负责指导集贸市场、工商户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业园区管委会做好园区内绿化、美化、洁化和裸露土地覆盖及扬尘整治工作。新农办要加大对家园美化行动工作中涉农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整体效益。保洁办加强对村庄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
(三)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对家园美化行动投入力度,并积极争取省财政厅安排的“以奖促治”奖补专项资金。县财政、住建部门要将家园美化行动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明确政策和资金支持范围,调整资金结构,加强资金整合,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涉农资金使用,最大化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家园美化行动扎实有序开展。建立有效的引导和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城乡环境建设。推动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抓好家园美化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社区宣传栏等平台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利用专题、专栏,广泛宣传家园美化行动先进典型,曝光突出问题,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卫意识,倡导讲究卫生、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推动家园美化行动顺利开展。
(五)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县政府将家园美化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及政府有关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开展对此项工作的考核,奖优罚劣,鼓励先进,献策后进。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将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与全面检查等方式,对此项工作全程跟踪问效,并实行定期报告制,定期通报督查结果。各乡镇及政府有关部门在每季度末十日内向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环保局分别报告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