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交通局拟定的《民和县川总公路下川口至总堡乡段公路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4月9日
民和县川总公路下川口至总堡乡段公路
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民和县川总公路下川口至总堡乡段公路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依靠沿线各乡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上下配合,齐心协力,认真做好沿线群众的思想工作,严格执行补偿安置政策,保质保量完成征地拆迁任务,为民和县川总公路下川口至总堡乡段公路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环境,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工作任务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根据民和县川总公路下川口至总堡乡段公路工程建设需要,在规定时限内,对该项目影响控制性工程施工的拆迁农户及企业,按照“创新、高效、和谐”的拆迁原则,做到依法征收,合理补偿,阳光拆迁,维护权益,将在4月底全面完成拆迁工作任务。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民和县川总公路下川口至总堡乡段公路工程的协调与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民和县川总公路下川口至总堡乡段公路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孟 峰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吕春生 县交通局局长
白相云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景存山 县林业局局长
马晓川 县水利局局长
李仿仁 县房产局局长
惠小兵 县供电公司经理
闻 杰 县电信局局长
马文汉 马场垣乡政府乡长
徐进成 隆治乡政府乡长
石成鹏 总堡乡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在县交通局下设办公室,吕春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应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征地拆迁各项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尽快完成征地拆迁各项工作,并做好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相关服务工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交通局:制定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征地拆迁前期各项工作,负责牵头各成员单位完成民和县川总公路下川口至总堡乡段公路征地拆迁任务。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本项目全线占用土地的登记、丈量及评估工作;协调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砂石料场、取弃土场等事宜;负责施工前土地权属调查,解决实施过程中权属纠纷,竣工后土地权属调整与分配。
县林业局:县林业局负责本项目全线所占用林木及土地上附着苗木的登记,及林木砍伐测算及评估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本项目全线涉及的自来水管道及灌溉水渠等相关水利设施的保护和迁移工作。
县房产局:负责本项目全线所占用房舍及围墙的登记、丈量及评估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本项目全线所涉及的电力杆线的登记、保护和迁移工作。
县电信局:负责本项目全线所涉及的电信通讯杆线的登记保护和迁移工作。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域的征地拆迁协调工作,积极动员村两委班子和广大群众,宣传群众严禁在工程建设及区域内乱搭乱建和抢种、抢栽、抢修等,营造良好的工程建设舆论氛围。切实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四、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为切实保障民和县川总公路下川口至总堡乡段公路工程用地范围内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青政〔2010〕26号)、《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工业园区曹家堡临空综合经济区核心区土地房屋及附着物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东署办〔2011〕52号)的有关规定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依法进行征地拆迁补偿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9日-10日 )。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征地拆迁工作。
(二)丈量登记阶段(4月11日-20日)。认真做好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及占用房舍等的丈量登记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工作档案资料,全面完成征地拆迁前期各项工作任务。
(三)补偿搬迁阶段(4月21日-26日)。 赔付征地拆迁相关补偿费,完成土地的征用,拆除相关建筑物、构造物等。
(四)总结阶段(2015年4月27日-30日)。相关成员单位认真归类整理征迁工作的各类资料档案,并及时书面上报县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为了圆满完成征地拆迁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服务,集中精力,攻坚克难,全力推进民和县川总公路下川口至总堡乡段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进度,确保今年5月前全面完成征地拆迁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民生的高度,将民和县川总公路下川口至总堡乡段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做到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工作力量上再加强,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房屋拆迁工作按期完成。
(二)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力度。县国土、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要积极主动为工程建设提供优质服务,要通力协作,攻坚克难,强力推进。沿线各乡镇要加大力度做好广大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各成员单位与项目办、项目办与施工单位及时加强沟通联系,了解情况,分析研判推进措施,积极主动解决拆迁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妥善解决涉及群众安置及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确保拆迁工作顺利推进。
(三)进一步加强督导工作。拆迁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明工作纪律,定期、不定期地对征地拆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导检查,及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