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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民和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15〕42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日期: 2015年04月01日 发布日期: 2015年04月0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民和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民和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朵海生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严玉荣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平祥 县经济和商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财政局、统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审计局、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政府法制办、工业园管委会办公室、供电公司、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机构编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济和商务局,李国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5年4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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