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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交通局关于民和县2015年村级道路硬化建设补助资金拨付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15〕76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
成文日期: 2015年05月13日 发布日期: 2015年05月13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交通局拟定的《民和县2015年村级道路硬化建设补助资金拨付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513

     

 

 

 

民和县2015年村级道路硬化建设

补助资金拨付意见

(民和县交通局 20155月)

 

为确保全面完成我县今年村级道路硬化建设任务,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在深入各项目实施乡镇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民和县村道硬化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发〔201524号),制定本补助资金拨付意见。

一、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乡镇主导、合理调配”的原则,补助以村道硬化主线为主,并向建筑材料运距长,建设管理良好的乡镇倾斜,多方向、多渠道筹措缺口资金,并合理调配使用,确保优质高效的完成今年建设任务。

二、补助标准

今年我县实施村级道路硬化的17个乡镇,经过对各乡镇村级道路硬化建设实际成本的预算,主线每公里按2万元、3万元、4万元、5万元、6万元5个标准补助,支线每公里按1万元、1.5万元、2万元、2.5万元4个标准补助。对建设成本主线每公里26万元以上的乡镇补助6万元,26万~25万的乡镇补助5万元,25万~24万的乡镇补助4万元,24万~23万的乡镇补助3万元,23万~22万的乡镇补助2万元;支线每公里16万元以上的乡镇补助2.5万元,16万~15万的乡镇补助2万元,15万~14万的乡镇补助1.5万元,14万~13万的乡镇补助1万元(各乡镇补助分配详见附表)。各乡镇补助里程以海东市交通运输局下达投资计划里程为准。

三、资金拨付

为确保我县村级道路硬化工程尽快开工,经县政府研究,先行下达补助资金。工程开工前,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80%;工程完工后,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各乡镇考评结果,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20%。补助资金由各乡镇根据本乡镇各项目实施行政村实际情况统筹使用,但不得挪作他用。

 

附:各乡镇村级道路硬化建设成本分析及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

各乡镇村级道路硬化建设成本分析及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乡镇

每公里预算成本(元)

每公里补助资金          (万元)

备注

主线                  (宽3.5* 0.18

支线              (宽2.5*0.15

主线

支线

1

转导乡

273455

168687.5

6

2.5

 

2

马营镇

267533

165162.5

6

2.5

 

3

大庄乡

263690

162875

6

2.5

 

4

北山乡

261485

161562.5

6

2.5

 

5

前河乡

250460

155000

5

2

 

6

满坪镇

251090

155375

5

2

 

7

巴州镇

249200

154250

4

2

 

8

古鄯镇

240380

149000

4

1.5

 

9

杏儿乡

244034

151175

4

2

 

10

峡门镇

241325

149562.5

4

1.5

 

11

甘沟乡

244160

151250

4

2

 

12

西沟乡

237545

147312.5

3

1.5

 

13

新民乡

235025

145812.5

3

1.5

 

14

核桃庄乡

223559

138987.5

2

1

 

15

总堡乡

227150

141125

2

1.5

 

16

李二堡镇

228725

142062.5

2

1.5

 

17

隆治乡

225386

140075

2

1.5

 

备注:成本分析不含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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