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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民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15〕40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日期: 2015年03月30日 发布日期: 2015年03月3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青政办〔2015〕46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鉴于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民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县安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任:沙德林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第一副主任:朵海生 县政府副县长
副 主 任:吴良厚县公安局局长
       罗平祥 县经济和商务局局长
      吕春生 县交通局局长
李振明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宣传部、监察局、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林业局、畜牧局、水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审计局、扶贫开发局、统计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民政局、旅游局、民族宗教事务局、供销联社、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工业园管委会、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气象局、电信局、人行民和支行、供电公司、消防大队。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李振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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