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2015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4〕2927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全省春运工作的通知》(青经信运〔2015〕20号)和市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东政办〔2015〕10号)精神,为全力做好2015年全县春运工作,保证人民群众欢度春节,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春运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系统工程。2015年春运期间,旅客出行规模继续呈现增长态势,保障重点物资运输仍有一定困难,也可能出现降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对运输组织、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2015年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春运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谋划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切实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早动员、早部署,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完成各项春运任务。
为做好全县春运的组织协调工作,成立全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孟峰任组长,县公安局、交通局、县经济和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安全生产监管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县委等部门和单位主管春运工作的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对全县春运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吴良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吕春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全县春运工作的综合协调,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及时掌握春运动态,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各部门要及时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系统春运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负责将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组织调配,确保运力投入
各运输部门和企业要科学预测旅客流量、流向和货物春运需求,合理制定运输方案,统筹安排运力资源。对客流较大的地区和线路,要提前调配运力,增加车辆、班次密度,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要做好公路和城市公交的衔接,增强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性和互补性,更好地服务于旅客出行。
在保障旅客运输的同时,要统筹兼顾,科学调配,做好煤炭、油品、化肥等重点物资和肉禽、蔬菜等节日物资运输,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邮政、快递企业要做好春运期间信件、包裹和快件等的运输、收寄和投递服务工作。
三、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
全力保障旅客出行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春运期间,客流量大,恶劣天气多,人员、设备易疲劳,更易发生安全事故。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督促各运输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旅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对投入春运的运输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留隐患死角。要始终保证运输设备以及消防、救生等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要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加强对司乘人员、经营者从业资格审查和安全教育,探索建立客运企业和司乘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要对辖区内春运客流途经道路进行集中排查治理,增加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
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保障客运安全,对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要提前组织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道路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春运期间车站要增加查验设备和人员,严格执行“三品”查堵制度,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
要注重薄弱环节治理,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及时查纠超员载客、非客车载人等违法行为,严防群死群伤事故。春运高峰期间,各片区巡回执法组要加强道路交通主干线和车站等附近道路交通的指挥疏导,确保道路畅通。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货车非法载人、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导致道路车流量急剧增加的情况,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防堵保畅预案。
公安机关要对车站、线路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清理整治。要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严防发生群体性拦车堵路事件。要认真做好反恐防暴各项准备,进一步强化对治安复杂地区的巡逻和控制,最大限度的把警力投入到车站等重点部位,切实加大社会面秩序维护和掌控力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做好春运期间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积极排查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春运期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切实负担起本乡镇集市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要认真按照统筹兼顾、规范经营、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的原则,改变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出重拳,下猛药,全面清理和坚决取缔跨门营业、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等行为,坚决清除公共场所堆放物,拆除商亭、商棚等违章占道设施,还路于民。要切实加强集市管理和服务,对于已建有市场、停车场(位)的乡镇,做到划行归市、坐商归店、行商归市,划定街道停车区域标志标线,标志醒目、泊车归位;没有经营场地、停车位的,要尽快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划定区域,规范管理。各乡镇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对那些屡教不改、屡罚不改的违章占道经营业主,要采取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决不姑息。通过严格执法,影响和督促其他违章业主走合法化和规范化的经营道路。同时,各乡镇要加大整治集市街道卫生,全力清理车辆无序停放,垃圾和建筑材料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和卫生状况差等现象,全力确保整体环境有较大改善。
四、加强应急保障,应对突发事件
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春运特点和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春运应急预案。要做好各种应急车辆、应急食品、应急药品、应急油料等物资的准备工作。在易积雪结冰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运输场站,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清障和铲冰除雪设备,组织好应急队伍,保证能及时调用,快速恢复交通通行条件。特别是春节期间文艺演出、社火等节庆活动多,人流聚集,易出现交通堵塞、人流拥挤踩踏问题,秩序维护、分流疏导难度大,各部门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及时启动、处置果断,做好秩序维护、分流疏导,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运输部门和企业要与气象部门建立天气信息快速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应对异常天气的运输疏导预案,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以便提前采取防雪、防冻、防滑、防雾等应对措施。一旦因恶劣天气导致旅客大面积滞留和运输中断,要及时启动预案,加强车辆分流疏导,对滞留在路上的人员要尽快组织救助,对车站滞留的旅客要进行妥善安置。在发生旅客大面积、长时间滞留时,车站要将延误原因、采取的措施、滞留的人数、恢复到正常状态所需的时间等情况及时报上级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满意出行
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要通过电视、广播、短信等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方便旅客合理安排出行。要做好运输工具和场站的卫生防疫工作,防控疾病传播。
各运输企业要积极创新售票方式,提供上门售票、电话订票、等多种服务。要延长售票时间,增加客票代售点,努力方便广大旅客购票。努力提高运输的准点率,如果发生延误情况,造成旅客滞留,要做好旅客的解释疏导和服务工作。
要严厉打击站外揽客、“甩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价格和收费管理,坚决制止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各运输企业要公布服务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就业信息服务和有组织劳务输出,引导进城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工会组织要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活动。共青团组织要积极组织志愿者,特别是青年志愿者参与春运服务,启动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
六、加强信息交流,做好宣传引导
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介,及时发布春运有关的政策措施、运力调整和安排等重要信息,让广大旅客及时了解春运相关情况。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让人民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春运工作。县文广部门要广泛宣传春运一线干部职工、公安民警无私奉献、辛勤工作的先进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弘扬爱岗敬业的精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春运工作,将总结情况及时上报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学青 电话: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