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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县农村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15〕6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卫生、体育
成文日期:
2015年02月11日
发布日期:
2015年02月1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农村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办公室印章已刻制就绪,现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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