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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民和工业园主干道路工程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14〕12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14年02月12日 发布日期: 2014年02月12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民和工业园主干道路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民和工业园主干道路工程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曹良泰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孙瑞平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曹云泰 民和工业园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孟 峰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齐延明 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赵成英 民和工业园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

吴良厚 县公安局局长、

贾福祥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隆全林 县财政局局长

吕春生 县交通局局长

白相云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田军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有林 县林业局局长

陈 洪 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黎 峰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马晓川 县水利局局长

赵宏志 县经济和商务局局长

辛海青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罗万顺 县审计局局长

李文贤 县监察局局长

杨雪峰 县司法局局长

卜作民 县法院副院长

钟兴林 县信访局副局长

陈晓岗 川口镇政府镇长

马文汉 马场垣乡政府乡长

惠小兵 县供电公司经理

闻 杰 县电信局局长

王泉进 县联通公司经理

邓得财 县移动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县政府副县长孟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交通局局长吕春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白相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田军正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征地拆迁及安置、工程建设、宣传和信访维稳三个工作组。

一、征地拆迁及安置组

组  长:孙瑞平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赵成英 民和工业园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

白相云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田军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民和工业园管委会、县人民武装部、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水利局、县经济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信访局、川口镇人民政府、马场垣乡人民政府、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局、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

主要职责:制定项目征地拆迁及安置实施方案;筹措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负责项目建设土地征用、地上附着物拆迁及林木砍伐等工作;负责建设用地范围内军用光缆、电力、通讯、自来水管道及灌溉水渠等相关设施的保护和迁移;协调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砂石料场、取弃土场等事宜;负责施工前土地权属调查,解决实施过程中权属纠纷,竣工后土地权属调整与分配等。

二、工程建设组

组  长:孟 峰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贾福祥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田军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吕春生 县交通局局长

成员单位:民和工业园管委会、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川口镇人民政府、马场垣乡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履行项目法人责任;负责项目建设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施工组织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农民工工资监督发放、质量检测、项目竣(交)工验收等工作;严格落实工程建设财务相关制度;监督各参建单位从业行为;积极争取道路附属设施建设资金;办理项目土地及环保相关手续;组织召集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

三、宣传和信访维稳组

组  长:吴良厚 县公安局局长

副 组 长:黎 峰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杨雪峰 县司法局局长

卜作民 县法院副院长

钟兴林 县信访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民和工业园管委会、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交通局、川口镇人民政府、马场垣乡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法律法规宣传,项目实施区的治安和维稳工作;加强对各企业源头管理,杜绝园区各企业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负责做好项目宣传及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分村成立工作组,宣传群众严禁在工程建设涉及区域内乱搭乱建和抢种、抢栽、抢修等;负责处理工程实施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建设。

 

          

 

 2014年2月12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武装部,法院,检察院,

    工业园管委会办公室,省、市驻县各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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