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1月7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省、市驻县有关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7日印发
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意见
2014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东政办〔2013〕101号)精神,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春节期间市场繁荣稳定,县经商、发改等部门将从2014年1月8日至2月17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市场经济秩序整顿规范的重要性,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任务,强化指导督查,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为人民群众营造欢乐祥和、规范有序的节日消费市场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行动。进一步落实清理整顿方案,县经商局负责整体组织协调牵头,约谈零售商和规范促销服务费工作。发改(物价)部门负责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明码标价行为,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和价格垄断行为。牵头负责清理整顿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行为。税务部门对涉嫌税收违法行为的零售商开展税收检查,并依法予以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商业贿赂、促销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会同发改(物价)部门清理大型零售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违规收费的行为。公安机关对涉嫌商业贿赂及其他经济犯罪行为及时立案侦查。清理整顿工作的重点:一是规范促销服务费。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应事先征得供应商同意,并订立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和相关责任,同时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纳税。二是禁止违规收费。如以签订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费用;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店铺改造、装修(饰)时,向供应商收取未专门用于该供应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等。三是落实明码标价。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等。对于确实存在大型零售商违规收费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认真开展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由县经商局牵头,公安、畜牧、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配合,根据私屠滥宰行为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对高发时段和地域的巡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私宰集中村和肉食品加工比较集中的区域,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冒用或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违法人员,并列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盯防;全面打击制售注水肉、病害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对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以及为上述活动提供场所等违法行为,发现定点屠宰厂(场)给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要立即责令停业整顿;加强对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企业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畜禽进场查验、禁止无检疫证明、畜禽标识的畜禽入厂(场)屠宰,做好畜禽来源和畜禽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肉品质量安全制度,切实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上市肉品质安全;加强畜禽屠宰检疫环节监管,严厉打击经营私宰肉、病害畜禽肉行为,严防私宰肉、病害畜禽肉等流入餐饮加工环节,严厉查处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三)坚决整治制售涉及中央和国家机关“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行为。由经商局牵头,联合工商等相关部门督促当地商贸企业严禁制售涉及中央和国家机关“特供”、“专供”等标识的商品,积极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专卖店、网店及各类酒店的检查力度,对“特供”、“专供”等标识的商品及广告进行筛查,及时受理、调查、处置涉及盗用中央国家机关名义制售“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的投诉举报事项,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源头监管力度,各相关部门按照监管职能,细化强化措施,抓好组织实施,把控源头,严查涉嫌“特供”、“专供”等商品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酒类经营行业经营秩序的引导和管理。以检查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证(许可证)、随附单等为切入点,规范酒类流通秩序。对本辖区酒类经营行业进行调查摸底,确定销售滥用中央和国家机关“特供”、“专供”等标识酒类商品行为等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对未执行有关规定的酒类经营者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要及时依法严厉查处。同时,还要加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管理和教育,促其合法经营。
(四)认真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出、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各部门要以商品制造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区域,以图书、音响、软件、出口商品、手机、汽车配件、药品(农药、兽药)、籽种等为重点查处产品,深入开展专项行动,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严防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进市上架,千方百计把侵权假冒产品处置在未流通环节。开展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充实基础执法力量。严厉查处假冒犯罪大案要案,突出集群战役攻坚,形成声势浩大的专项打击规模效应,共同打击和防范跨区域、跨境侵权假冒犯罪行为。
(五)积极开展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县工商局、发改(物价)、经商、公安等部门形成合力,对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各类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惩处具有“肉霸”、“菜霸”等违法分子,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规范和完善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经营秩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六)加大对全市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由县发改(物价)、公安、工商、经商、质监、住建局、林业等部门协作配合,集中力量依法严厉打击建材违法犯罪活动,对“瘦身钢筋”、“地条钢”建筑材料偷工减料,尺寸强度不符合建筑结构安全、装饰装修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电线电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计量不足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惩处。加强对建材经营户的宣传教育,强化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建材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市场管理责任,继续推动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和商贸流通企业围绕产品质量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完善并落实行规行约,加快提高行业企业信用水平。
(七)深入开展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加大力度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以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农资等领域和地方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为重点,加强广告的监管,建立广告审查、广告发布、广告企业资质认证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强化广告审查、广告发布责任,引导媒体加强自律。打击投资、招商、外贸、中介、特许经营、商业促销、汽车和商品房交易等领域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
三、工作安排
按照属地管理、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强化监管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要协作配合,紧紧围绕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针对商品集散地、批发市场等重点地区,集中力量开展治理整顿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月8日- 1月15日)。由县经商局负责,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治理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月16日- 2月17日)。县经商局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求和进度,集中对辖区进行内拉网式检查,摸清实际情况,掌握违法违规线索,实行分类、分片、分级跟踪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督促整改。对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并根据摸底排查情况确定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部门联合执法与单独执法相结合,净化辖区内市场环境,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三)督查总结阶段(2014年2月17日-2月27日)。经商局负责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重点目标进行督促检查,形成总结材料。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春节期间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赵宏志 县经济和商务局局长
成 员:李鸿昌 县经济和商务局副局长
陈晓葵 县物价局局长
许炳毅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成忠 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李万鹏 县畜牧局副局长
山生青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韩冀皖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秦永孝 县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
余成邦 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济和商务局,李鸿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检查和指导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掌握分析工作动态,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和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典型;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新闻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坚持“全县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此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认真分析评估各辖区状况,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加强部门协作,坚持综合治理,及时沟通,立足各自职能,增强监管执法合力。要切实强化“检打联动”,相互通报并及时组织联合执法,坚决予以打击。要细化明确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确保取得实效。对于搞地方保护、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追究责任。各部门要加大力度做好督查、协调、指导工作。
(二)做好宣传教育,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制订阶段性宣传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建立简报信息制度,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保护知识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和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渠道,大力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信用等工作取得的成效,普及识假防骗知识,加强舆论监督,及时公布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组织对执法人员、工作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发动公众自主维权,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查办和举报奖励力度,方便公众打假维权。支持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等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发挥自律维权和社会监督作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经济和商务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4年2月27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上报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