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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县公安局关于民和县冬春火灾防控及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14〕4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防;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14年01月06日 发布日期: 2014年01月0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公安局拟定的《民和县冬春火灾防控及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月6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武装部,法院,检察院,

    工业园管委会办公室,省、市驻县各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6日印发 

 

 

民和县冬春火灾防控及第二次

“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县公安局

2014年1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省内外入冬以来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及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全面巩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成效,大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发挥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能作用,组织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全国和全省两会以及2014年“春节、元宵”等重大活动、节日期间的消防安保工作为重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执法严、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和重要区域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为广大群众安居乐业、欢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和全国、省上两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民和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孙瑞平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许炳毅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 猛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消防大队大队长陈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及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部署、组织、推进和协调工作。

三、工作措施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评验收工作,对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和冬春季火灾特点进行分析研判,找准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强力整治火灾隐患,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对冬春火灾防控及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和行业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为抓手,严密组织、周密部署,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部署到位、行动到位、措施到位;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住建、民政、文广、教育、卫生、旅游、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发改(粮食)等行业部门要扎实开展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公安机关要组织人员在除夕、元宵节当晚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二)进一步发动基层力量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及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工作。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月底前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达标;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动员各乡镇逐网、逐格开展排查,确保所有村组、社区全部排查一遍;要将消防安全纳入综治平台,要把辖区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建立农村、社区火灾多户联防机制,组织村民、居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加强农村、社区义务消防队伍建设,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月底前,100%的乡镇网格化建设达标针对近年来小单位、小场所、出租屋和居民家庭亡人火灾多发的情况,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和各行业系统要加强人防、技防措施,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同时,各乡镇要深化消防安全管理“进寺院”工作,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规范寺院僧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和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寺院火灾防控水平。

(三)进一步推动公安机关整治火灾隐患。公安机关要固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经验,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地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单位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消防多警联勤机制作用,各警种相互配合,联合整治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分片包干,重拳整治火灾隐患;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九小”场所的隐患排查。要突出“三个重要时段”,即: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严查“六类重点场所”,即: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乡镇敬老院和寄宿制学校等六类场所;严格执行“六个必须”,即: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必须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未依法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必须要责令“三停”,并处罚款;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必须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对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必须依法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的,必须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四)进一步掀起全民冬春消防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宣传新热潮。要通过媒体广泛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及“清剿火患”战役的部署、工作动态和先进经验的宣传报道;深入挖掘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和各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典型做法,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跟踪曝光,持续关注整改情况,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让社会民众对火灾隐患的危害有一个全面、直观的了解和认识,以达到宣传教育的目的;大力宣扬消防官兵参与灭火抢险救援的生动事例,树立消防部队的良好社会形象。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为目标,加强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安全常识、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的宣传;结合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深入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疏散演练活动,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在县电视台、广场电子显示屏广泛制作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并在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集中播放消防安全提示。组织志愿者深入街道、学校、社区、单位等普及消防常识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对敬老院、进城务工人员、老弱病残等组织开展“上门式”、“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服务活动。在冬春火灾防控及“清剿火患”期间,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是真的吗》栏目定期推出消防专题节目、社会与法频道《危机时刻》栏目制作播出系列专题节目、综合频道《今日说法》栏目春节期间制作播出特别节目《平安过年之消防篇》、《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头版开设“清剿火患”专栏、《人民公安报》每周推出一个专题、《法制日报》和《中国青年报》每月推出一个专版,宣传报道各地“清剿火患”开展情况,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这些平台,认真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及时梳理典型案例,形成媒体稿件进行刊发,同时在县级媒体开设“清剿火患”专栏、专题、专版,全面报道战役要求、部署情况和整治动态。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进行全面清查摸底,掌握消防控制室数量、岗位人员数量及其持证情况。加强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经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后上岗,在暂时不能全部取得职业资格证时,应加强专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加强岗位适应性培训,组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队伍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岗位适应性培训或消防设施操作服务指导。战役结束前,对所有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指导率达100%,使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熟悉岗位工作要求和应急处置程序,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五)进一步加强执勤备战。县公安消防大队和企事业专职消防队要紧紧围绕冬季火灾的特点,广泛开展冬季练兵活动,不断强化官兵体能和攻坚班组实战技能;合理确定训练科目,科学组织训练,提高严寒、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实战能力;要制定完善缺水地区区域供水方案,确保灭火供水不间断;要加强高层建筑、商(市)场等火灾扑救技战术的研究,创新实战操法,完善力量编成和处置程序,切实提高内攻、近战的能力。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和各行业系统要结合“双节”、两会消防安全保卫特点,组织人员深入辖区重点单位、重点街区、商业密集区、节庆活动举办场所、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进行实地检查。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对本级灭火救援预案单位进行不少于30次的实战演练,其中随机拉动演练次数不得少于50%;春节前对辖区内大型商(市)场、节庆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油、电、气、暖等民生重点单位至少实地熟悉演练一遍,两会前对涉会场所、代表驻地等至少熟悉演练一遍;要及时补充基层一线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落实防冻保暖措施;每周组织开展车辆装备巡检,进行技术检查维护,确保车辆装备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要制定完善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组织实战演练,落实社会联勤保障机制,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合理调配执勤中队干部,确保每个执勤中队至少有2名以上干部在岗在位,执勤中队出动2辆以上消防车时,至少有2名干部随车出动,切实提升初战指挥层次,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灭火救援作战行动期间,要落实“谁指挥、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作战训练安全要则》、《抢险救援勤务规程》等规章制度,确保官兵生命安全。

(六)全方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公安机关要实行消防监督内部网格化管理,划分清楚网格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员,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都要定人、定网格“实名制”监管。监督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网上执法也要实行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即应当检查的单位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检查的内容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查清的隐患未查清不放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和各行业系统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组织机构,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及“清剿火患”工作,要清醒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冬春火灾防控及第二次“清剿火患”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来抓,与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把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保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策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强化措施,确保完胜,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的基本稳定和部队的安全稳定,为“双节”、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和各行业系统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实行定人、定位、定职、定责。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和各行业系统之间既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确保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无缝对接、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导,强化落实。各乡镇要分片包干、跟踪问效。建立逐级督导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部门、单位和行业系统,派出工作组进行实地帮扶,帮助分析原因,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

(四)严格奖惩,确保实效。对违反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及经济处罚。对造成火灾的责任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及经济处罚;对发生重特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造成火灾,后果严重,触犯刑律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和各行业系统要跟踪掌握,收集和汇总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和本行业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并于每月20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工作结束后上报工作总结。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和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年度达标验收情况请于2014年1月31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猛  

联系电话:751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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