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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整顿干部工作纪律出实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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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日期: 2008年03月05日 发布日期: 2008年03月05日

  近日,民和县针对乡镇和县直机关一少数干部上班迟到早退、无故离岗、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等不良现象,民和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出《进一步加强干部工作纪律的通知》。

  《通知》要求:一、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并加强对本乡镇、本单位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要加强对机关干部的工作纪律教育,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公务员法》和省、地、县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党政机关干部爱岗敬业、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二、强化措施,严明纪律。各乡镇、各单位要对机关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要求广大干部严禁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严禁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和网上聊天、观看电影节目;严禁在工作时间外出逛街购物、寻找借口从事消遣娱乐活动;除公务接待外,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准饮酒;不准对服务对象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态度冷、硬、横。同时,要严格执行《关于重申干部请(休)假制度的通知》(民组〔2008〕110号)规定。并要针对行政效能低下、服务不优、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制定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机关效能考核评议办法,以及干部考勤制度、奖惩制度、激励制度等为内容干部管理工作制度,做到行为有规范,检查有办法、惩戒有规定,从制度上解决不遵守工作纪律等行为。三、强化监督,严肃处理。为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遵守工作纪律中存在的问题,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定期检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各单位工作人员到岗情况和上班时间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一经查实,情节较轻的,通过所在单位给当事人发告诫通知书,予以警诫,并责令当事人写出深刻检查;情节较重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较严重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供稿:县纪委办 编辑:庞成明董雪红 签发:马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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