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口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项目协调与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经研究,决定成立民和县川垣新区居住区环路(西段)道路与排水工程、川垣新区居住区环路(南段)道路与排水工程、东垣五路道路与排水工程项目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安永辉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孙瑞平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孟 峰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马玉良 县公安局局长
贾福祥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晓明 县交通局局长
田军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戚文学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 洪 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陈有林 县林业局局长
马晓川 县水利局局长
陈晓岗 川口镇政府镇长
刘玉文 县供电公司经理
闻 杰 县电信局局长
王泉进 县联通公司经理
谭春亭 县移动公司经理
黄秋华 民和川中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贾福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惠民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落实工程建设计划,履行项目法人责任;
2.负责项目质量、进度、安全及资金等管理;
3.负责施工前土地权属调查,解决实施过程中权属纠纷,竣工后土地权属调整与分配;
4.及时解决工程建设土地征用及其附属设施拆迁和临时用地、砂石料场、取弃土场等事宜;
5.组织实施项目勘测、设计、招投标、工程施工、工程监理、财务审计、竣(交)验收等工作;
6.组织召集本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解决在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各类需协调的问题;
7.组织召集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
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项目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负责项目招投标、组织协调、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农民工工资监督发放、项目财务审计、质量检测、项目竣(交)工验收等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法律法规宣传,项目实施区的治安和维稳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项目区房屋拆迁和协调工作;并积极争取道路相关附属设施的投资,争取同期建设、同期完工。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确权划界,土地征用和协调工作;及时发放征地资金,并负责办理本项目土地使用相关手续。
县林业局:负责项目实施区林木清查、登记、砍伐工作。
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区内所属房屋的拆迁及拆迁户的安置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对项目实施区内自来水管道及灌溉水渠的调查,并组织力量进行迁移、修复。
县交通局:负责项目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
川口镇:负责做好项目宣传及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分村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土地清查,并动员群众不得在项目实施区内乱搭乱建;安排专人负责处理工程实施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保证工程顺利建设。
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局、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民和川中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对项目实施区内本部门相关设施的调查和迁移。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主题词:机构 领导小组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省、地驻县有关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