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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12〕197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卫生、体育;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12年09月26日 发布日期: 2012年09月2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使全县人民度过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确保社会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禁擅离职守。值班室要安排2人以上值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熟悉值班工作各项流程,熟悉操作各种值班设备设施,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电话铃声响起3声之内接听电话,答复问题迅速准确。要坚持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证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和业务。县公安、消防、安监、民政、卫生、信访、交通、住建、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经商、工商、质检、电信、电力等部门,要健全应急值守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切实提高处置紧急情况和复杂问题的能力。值班人员要始终坚守岗位,,遇有重要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请示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同时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报告有关情况。对各乡镇,各部门值班工作情况,县政府总值班室将进行抽查。凡未按要求坚守岗位或迟报、漏报、误报甚至瞒报信息、对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值班安排、领导带班姓名和联系电话,请务于9月27日前报送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电话:8581918)
二、要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关部门要在节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全面排查和消除交通运输、采矿、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特别是要突出抓好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关键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应对处置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人员,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遇到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做好先期处置工作,第一时间报送信息,并按程序和规定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报告有关情况。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节假日值班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武装部,法院,检
察院,工业园管委会办公室,省、地驻县各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6日印发 
共印1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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