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有关部门:
《民和县2012年县城高中教师选调工作实施方案》已
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教育 教师 选调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23日印发
共印10份
民和县2012年县城高中教师选调工作实施方案
(县教育局 2012年7月)
根据《民和县2010—2012年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教学实际需要,促进全县教师队伍合理、有序流动,对县城高中所需教师进行考试,公开择优选调,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教师专业及人数
(一)高级中学选调教师31人
语文4人、数学5人、英语4人、政治3人、历史1人、地理1人、物理3人、化学4人、生物1人、体育1人、音乐1人、美术1人、信息技术2人。
(二)第二中学选调教师20人
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2人、政治1人、历史2人、地理2人、物理4人、生物2人、体育1人。
二、选调条件及范围
(一)师德优良,爱岗敬业,为人师表,2007年以来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
(三)官亭中学、古鄯中学、马营中学、新民中学高
中任课教师;
(四)教龄三年以上,年龄男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后出生)。
三、工作程序
具体按六个方面依次进行:
资格初审→面试→笔试→选调→试用→聘用
1、资格初审。审查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2、综合考核。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3、讲课。通过课堂教学对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察。
4、笔试。每科按高考试卷的难度系数及分值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及分值以各学科高考标准为准。
5、选调。经考核小组综合评定,按学校学科需求确定选调人员。
6、试用。所有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一学年。
7、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后,纳入学校岗位职数管理。
四、选调方法
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外请专业教师负责命题、监考、阅卷、登分。文化类学科教师需参加笔试和综合考察;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根据其学科特点,考察技能操作能力。
(一)文化类
1、采取笔试、讲课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选拔方法,笔试、讲课、综合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2、笔试内容: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及与之相关的内容。
(二)音乐、体育、美术
1、音乐
(1)考试。考声乐、自弹自唱两项。其中声乐由考生自选,自弹自唱由主考教师指定曲目。两项各以100分计,成绩各占30%。
(2)说课。主考教师根据相应教材确定课题,总分100分,成绩占40%。
2、体育
(1)考试。考100米、跳远、铅球三项,三项成绩各以100分计,成绩各占20%。
(2)说课。主考教师根据相应教材确定课题,总分100分,成绩占40%。
3、美术
(1)考试。分素描和色彩两项。由主考教师确定试题,两项各以100分计,成绩各占30%。
(2)说课。主考教师根据相应教材确定课题,总分100分,成绩占40%。
(三)选调。
按笔试、讲课、综合考核成绩的50%、30%、20%计算总分,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选调人员,分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入选,并予以公示。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凡参加考试的教师,分别到县高级中学和第二中学进行资格审查,并填报《民和县公开选调高中教师报名表》,由各相关选调学校审查资格合格后到县教育局人教办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7月25日—30日,报名时提供2张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半身免冠照片,每人缴报名费200元。
笔试时间:2012年8月8日
面试时间:2012年8月9日
考试地点:川垣学校
音乐、体育、美术学科专业技能测试地点:县职业技术学校
六、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组 长:莫方霞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春晓 县教育局局长
白相云 县监察局局长
陈海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组 员:白建青 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翔峰 县教育局副局长
冶学建 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张春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职 责:全面领导教师选调工作。
2、综合考核工作组
组 长:白建青 县教育局副局长
组 员:李连德 县教育局人教办主任
赵风雷 县教育局人教办副主任
职 责: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具体工作。
3、考试工作组
组 长:陈翔峰 县教育局副局长
组 员:高瑞琴 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张青海 县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安迎炳 县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职 责:负责教师专业考试工作。
4、考核工作组
(1)高级中学考核工作组
组 长:党存爱 县高级中学校长
组 员:张志祥 县高级中学副校长
刘 斌 县高级中学副校长
(2)第二中学考核工作组
组 长:白福来 县第二中学校长
组 员:陈忠禄 县第二中学副校长
李永明 县第二中学副校长
杜有银 县第二中学副校长
职 责:负责教师资格初审、综合考核工作。
5、监督工作组
组 长:白相云 县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陈海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冶学建 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组 员:钟得英 县教育局党委办主任
张青海 县教育局党委办副主任
职 责:监督教师选调各环节工作。
七、有关事项
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选聘进校后,如所在学校无同级空余岗位,则保留相应资格,实行高职低聘。
2、选调名额及专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民和县公开选调高中教师报名表
附件:
|
|
|
|
|
|
|
|
|
民和县公开选调高中教师报名表
|
|
|
申请选调的学校及专业
|
|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
第一学历毕业学校及专业
|
|
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及专业
|
|
教师资
格证号
|
|
|
现任职务
或职称
|
|
现从事何种专业课教学
|
|
联系电话
|
|
|
本人任
教经历
|
|
|
任班主任
工作经历
|
|
|
本人受表彰
及处分情况
|
|
有无精
神病史
|
|
|
选调学校
审查意见
|
|
|
校长或审查人(签字):
|
|
单位(章)
|
|
年 月 日
|
|
教育局资格
审查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