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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民和县高级中学、第二中学教师专业知识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12〕141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防;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日期: 2012年07月26日 发布日期: 2012年07月26日

县政府有关部门:

《民和县高级中学、第二中学教师专业知识考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教育 教师 考试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723日印发

                    共印10

民和县高级中学、第二中学教师专业知识考试

实施方案

(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水平,以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2012年暑期对县高级中学、第二中学教师进行专业知识考试。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试范围及分类

县高级中学、第二中学在职在编的专任教师均在考试范围,具体分两类:

1、教师类:现从事高中教学的专任教师。

2、教辅类:现从事管理及后勤人员。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教龄满30年的人员予以免试。

二、考试办法及内容

本次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每科满分100分。考试内容:教师为本学科专业知识(含教材教法、心理学、教育学);免试人员及教辅人员由各学校进行综合考核。

三、考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725日一30

2、报名地点:教育局教研室

3、报名要求:凡被列入考试范围的人员,根据本人现从事工作岗位进行报名,并填写《民和县2012年高中教师专业文化知识考试报名登记表》,由学校统一组织上报,同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二)考试

1、考试时间:85日上午8:30-10:30

2、考试地点:川垣学校

3、考场设置:考场设置标准与高考相同,每试场30人,单人单桌,参考教师凭身份证、准考证对号入座。

四、成绩运用

1、公示考试成绩。在县纪委的监督下,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考核)成绩揭晓后,按不同类别、科目进行公示。免试人员及教辅人员综合考核成绩要排出名次。

2、记入个人业务档案。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对教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3、实行“末位交流制”。对于各学科考试成绩排在倒数的教师,且平时工作态度差,教学成绩滞后的,原则上交流到其他学校任教。

五、考试要求

1、凡被列入考试范围,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一律交流到其他学校任教。

2、因患重大疾病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由主治医生签字并加盖医院公章的诊断书或女教师生育3个月以内经教育局批准的,可予以本次免试,参加下一年考试。免试人员须经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并在学校予以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3、高中教师专业文化知识考试是提高教师专业文化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今后县教育局要不定期进行教师专业知识考试。各校要做好政策宣传,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参加考试。

4、各校要根据本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凡因组织工作不到位造成失误者,要严肃追究学校校长和具体承办人责任。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高中教师专业文化知识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全县高中教师专业文化知识考试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莫方霞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白相云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春晓   县教育局局长

陈海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员:白建青   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翔峰   县教育局副局长

冶学建   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张春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1、民和县2012年高中教师专业知识考试报名登记册

 2、民和县2012年高中教师专业知识考试免试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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