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海东行署将全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职责整体划归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要求,为理顺职责,强化协调,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并报请县委同意,决定将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职责整体划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机构 职责 调整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武装部,法院,检
察院,工业园管委会办公室,省、地驻县各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7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