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民和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健康检查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5日印发
共印40份
民和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国家人口委科技司和省人口委有关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要求,依据《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国人口发〔2010〕3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家庭,面向育龄人群,以计划怀孕夫妇为重点,充分发挥人口计生服务网络优势,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真正体现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理念,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是出生缺陷干预的重要环节,是一项惠及广大育龄群众的好政策,由政府部门牵头,计生、财政、卫生、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开展。为保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有效进行,我县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莫方霞为组长,计生、财政、卫生、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同时,计生和卫生联合成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专家指导组,负责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
三、工作指标
年内全县以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为定点机构,对辖区至少3000对计划怀孕夫妇进行一次全面的免费检查。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优生咨询服务率达到85%以上;再生育优生指导率达到100%,年人群覆盖率逐步达到80%以上,基本建立起“政府主导、计生牵头、部门配合、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出生人口缺陷率有效降低,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
四、目标人群
户籍在本县内,近3—6个月内计划怀孕的已婚育龄群众,主要包括以下人群:
(一)初婚准备生育的夫妇;
(二)再婚符合政策准备生育的夫妇;
(三)符合政策准备生育二孩的夫妇;
(四)符合病残儿医学鉴定标准准备再生育的夫妇;
(五)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五、服务内容和原则
(一)服务内容
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试验室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定期随访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1、优生健康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向计划怀孕夫妇宣传优生科学知识,增强出生缺陷预防意识,树立“健康饮食、健康行为、健康环境、健康父母、健康婴儿”的预防观念,与计划怀孕夫妇充分沟通,了解需求,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积极引导夫妇接受知识,转变态度,改变行为,自觉接受孕前优生检查,做好孕前准备。
2、病史询问。主要了解计划怀孕夫妇孕育史、疾病史、家族史、用药情况、生活习惯、饮食习惯以及环境危险因素等。
3、体格检查。主要包括常规检查和男女生殖系统健康检查。
4、实验室检查。主要包括阴道分泌物、血液常规检查、尿液常规检验、血型、血清葡萄糖测定、肝功能检测、乙型肝炎血清学五项检测、肾功能检测、甲状腺功能检测等。
5、病毒筛查。梅毒螺旋体筛查、风疹病毒lgG抗体测定、巨细胞病毒lgM抗体和lgG抗体测定、弓形体lgM和lgG抗体测定等。
6、妇科超声常规检查。主要检查子宫、卵巢是否异常。
7、风险评估。对计划怀孕夫妇通过各项检查所获得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识别和评估存在的可能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遗传、环境、心理和行为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形成评估建议。
8、咨询指导。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专业医师根据计划怀孕夫妇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和其它相关信息认真分析评估,遵循普遍性指导和个性化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形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向服务对象提出医学指导意见、开具健康教育处方、制定合理的孕期膳食食谱;对不能确诊的病例,帮助其转诊到县级医疗服务机构。
9、定期随访。在怀孕12周内进行早孕随访,分娩后6周内或其他妊娠结局结束后2周内进行妊娠结局追踪随访。随访主要由县站和乡镇服务站专业技术人员共同进行。同时作好各种记录,并在随访结束后1周内将随访记录交县服务站录入计算机系统。
(二)服务原则
1、倡导与自愿的原则。各乡镇要加强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重要性的宣传力度,积极倡导科学婚育理念,引导计划怀孕夫妇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自愿参加检查和采纳医学建议,确保服务对象的自主权和知情选择权。
2、免费与优质的原则。符合生育政策的服务对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服务项目一律免费,计生和卫生医疗单位不得将此检查作为盈利手段,不得搭车收费和变相收费。服务机构要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的,严把服务质量关,确保向群众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
3、结果保密的原则。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属于指导性的咨询服务,无论针对一般待孕夫妇,还是高风险待孕夫妇,计生和卫生服务机构都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个人隐私以及知情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当事人的检查结果。
4、方便群众的原则。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采用县乡联动的“一三一”服务模式(“一站式”服务:即计划怀孕夫妇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一地即可得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三次门诊服务:包括初诊、复诊和早孕确诊服务;一次上门服务:妊娠结束后的上门随访服务,主要为了收集孕妇妊娠结局的相关信息,包括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发生情况,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效果评估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六、服务机构和人员、时间要求
(一)服务机构要求
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为全县开展3000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定点服务机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主要由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各乡镇卫生、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配合开展相关服务,主要承担宣传教育、采集基本信息、病史询问、一般人群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任务。
(二)人员要求
从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人员应经过培训并具备专业技术服务资质、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县实验室检验人员、临床医师和优生咨询人员数量均要符合工作需要。
1、从事健康教育的人员应为接受过相关业务培训的医护人员。
2、从事病史询问、体格检查、B超和咨询指导的人员须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质并经培训合格。
3、从事风险评估、高风险人群优生咨询指导的人员必须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临床试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和资质,并须接受省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合格。
5、从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符合要求的男、女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医师、注册护士、合格的临床试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过培训的健康教育、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人员。
(三)时间要求
各乡镇于2012年4月底前对目标人群进行摸底登记,5月份开始组织参检,参检工作10月底前结束。
七、服务流程
(一)在充分宣传动员的基础上,村计生宣传员向符合参加检查条件的对象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参加每月定期举办的优生优育健康知识讲座。
(二)乡村两级负责组织计划怀孕夫妇到县服务站接受优生咨询服务,由县站技术服务人员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教育并签订《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情同意书》,填写夫妻双方家庭档案中的一般情况,持身份证、结婚证接受免费检查。乡镇技术服务人员凭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做好参检对象的早孕随访和妊娠终结记录;符合政策生育的流动人口夫妇由本人提供原籍所在县级以上人口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育证》,经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核实后,夫妇双方可持生育证、本人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接受免费检查。
(三)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根据检查结果,向接受孕前优生检查的对象提出医学建议并出具《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在检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一般人群由乡镇送达本人签收,高风险人群由县服务站直接送达本人签收,并搞好优生指导。
(四)参检对象妊娠后12周内、分娩后6周内或其他妊娠结局结束后2周内终止后,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要及时将对象资料收集好并上交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由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整理装订参检对象家庭全套档案,并安排专室保存。
八、信息资料管理
(一)建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料档案。县服务站要为待孕夫妇建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档案》,该档案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一人一号,不能重复,并做到按时运转和管理,档案资料要齐全,表格不能缺项、漏项。要指定项目信息员,专项负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程信息数据录入及信息管理工作。定期统计分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数、检查结果、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全程数据信息,并按月汇总检查结果情况,填写《国家孕前优生项目技术服务工作月统计报表表一、国家孕前优生项目妊娠结局月统计报表表二》。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于每月10日前报送省人口委科技处。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加快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信息化管理能力,实行电子化管理,统一建立数据库。
(二)从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机构应建立“优生健康教育活动登记本”、“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登记本”、“高风险人群评估及咨询指导记录本”、“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转诊登记本”、“早孕随访登记本”、“妊娠结局随访记录本”等原始本册,并根据记录,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
(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服务记录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是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过程的原始记录,应逐项完整认真填写,妥善保存,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情同意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服务记录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早孕随访记录表》、《妊娠结局记录表》、《出生缺陷儿登记表》等应至少保存15年。
九、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高度,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县人口计生和卫生部门要把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认真实施。财政部门大力支持,将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资金,及时划拨,确保配套经费足额到位。各乡镇要成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绩效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二)广泛开展宣传。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使计划怀孕的夫妇了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性,知晓优生科学知识,建立科学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人群覆盖率。
(三)强化质量控制。一是要严格执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努力实现“六个统一”:统一服务内容、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技术规范、统一宣传培训、统一统计报表、统一建立数据库。二是要加强对定点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专家进行质量控制,规范操作流程。三是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定点服务机构要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岗位职责。强化实验室质量控制,制定标本采集、储存、运送、接收、检验、报告发放等标准操作规程,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定期参加当地的室间质量评价。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妥善处理医疗废物。使用的医疗仪器、试剂和耗材必须是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合格产品。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建立资格确认、免费服务、经费结算、监督检查的工作制度,构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正常稳定、可持续实施的管理运行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
(五)建立考核评估机制。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列入2012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人口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实施。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要经常组织检查,经常对项目工作实施现场督导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项目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