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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民和县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12〕54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
成文日期: 2012年03月31日 发布日期: 2012年03月3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确保完成2011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朵海生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贾福祥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清林 县经济和商务局局长
成 员:陈 洪 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白相云 县监察局局长
田军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隆全林 县财政局局长
王晓明 县交通局局长
杨智安 县统计局局长
杨永志 县国税局局长
董永涛 县质监局局长
刘玉文 县供电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济和商务局,李清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机构 领导小组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工业园管委会办公室,
    省、地驻县有关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31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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