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残联《关于开展全县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民政 残疾人 调查 通知
抄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17日印发
共印40份
关于开展全县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实施意见
民和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
根据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全省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青残联会发〔2011〕103号)、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开展海东地区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东署办〔2011〕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从2012年元月开始,对全县残疾人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摸底调查对象
包括全县辖区内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中符合国家残疾人评定标准的残疾人、疑似残疾人。残疾人的类型包括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等。
二、摸底调查主要内容
此次摸底调查主要了解残疾人的基本状况、致残原因、社会保障、接受教育、劳动就业、生产生活、扶贫、住房、康复需求等情况。
三、摸底调查时间安排
2012年1月筹备准备阶段;
2012年2月10日前召开全县动员培训会;
2012年2月20日前各乡镇召开动员培训会;
2012年4月30日前各乡镇向县残联上报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表。
四、摸底调查方法
由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县残联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和业务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成立民和县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瑞平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有川 县残联理事长
成 员:各乡镇主管残疾人工作的乡镇长、川口镇各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残联,县残联副理事长贺振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摸底调查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及早安排,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具体安排,确保摸底调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二)县残联要把这次摸底调查作为密切联系残疾人、了解残疾人需求,加强协调和业务指导,做好督促检查,确保摸底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集中力量,统筹安排,全力以赴,力求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
(四)为确保此次摸底调查数据质量,各乡镇要组织得力人员仔细审核本乡镇《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表》相关数据,确保摸底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用。疑似残疾人由村干部会同乡镇专职委员研究登记。数据内部掌握,不作对外宣传。
(五)数据产生汇总上报程序为:乡镇残联干部和专职委员及村干部进村入户进行摸底调查,将调查表报乡政府残联;乡级汇总村级数据,并将汇总数据连同摸底调查表报县残联。
(六)此次摸底调查数据主要为实施“十二五”重点工作和项目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在开展具体业务工作中使用,一般不要对外公布。如摸底调查数据与“二抽”数据不一致,对外公布和使用有关数据时,仍采用“二抽”数据。
附件:
1、青海省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表
2、青海省疑似残疾人状况调查统计表
附件1: |
青海省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表 |
详细住址: 州(市、地) 县(市、区、行委) 乡(镇、街道) 村(社区或委员会) |
个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男( )女 |
民族 |
|
身份证号码 |
|
户口性质 |
农业( )非农业( ) |
婚姻
状况 |
1、( )未婚 2、( )已婚
3、( )离异 4、( )丧偶 |
家庭基本情况 |
家庭
人口数 |
|
就业
人数 |
|
残疾
人口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户主姓名 |
|
主要生活来源 |
1、残疾人年实际收入( 元),其中劳动所得( 元),
低保( 元),五保( 元),救助( 元);
2、( )自食其力,( )靠父母抚养,( )靠兄弟姐妹抚养,
( )元人抚养 |
残疾状况 |
残疾
类别 |
视力残疾:1、( )盲 2、( )低视力
听力残疾:( )
言语残疾:1、( )失语 2、( )发音障碍 3、( )其他
肢体残疾:1、( )偏瘫 2、( )截瘫 3、( )脑瘫 4、( )截肢 5、( )儿麻后遗症 6、( )关节疾患 7、( )畸形 8、( )其他
智力残疾:( )
精神残疾:1、( )孤独症 2、( )其他 |
残疾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
生活自
理程度 |
1、( )完全自理 2、( )需他人部分帮助
3、( )完全依赖他人帮助 |
第二代
残疾人证
办理情况 |
1、( )已办理
2、( )建议到指定医院评定
3、( )建议三方签字确定
4、( )本人不愿办证 |
是否为
专职委员 |
1、( )是
2、( )否 |
致残原因 |
致残原因:1、( )先天遗传 2、( )疾病 3、( )药物中毒 4、( )创伤或意外损伤 5、( )有害环境 6、( )原因不明 7、( )围产期因素 8、( )授受热辐射(桑拿、睡热炕等) 9、( )噪声 10、( )其他 |
受教育状况 |
1、( )未上过学 2、( )小学 3、( )初中 4、( )高中 5、( )中专及技校
6、( )大学专科 7、( )大学本科 8、( )硕士研究生 9、( )博士研究生 |
在读学生 |
是( )否( ) |
残疾学龄儿童少年未上学原因
(18岁以下人员填写) |
1、( )家庭困难 2、( )行动不便 3、( )其他 |
劳动就业状况 |
劳动能力情况 |
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残疾人就业状况 |
就业及培训需求 |
( )有劳动能力:1、( )可以从事轻体力劳动 2、( )可以从事大部分体力劳动 3、( )可以从事特殊性工作 4、已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 )无劳动能力 |
( )有工作:1、( )种植业 2、( )养殖业 3、( )工厂做工
4、( )商业服务 5、( )个体手工业 6、( )个体经商 7、( )其他
( )无工作:有无进行失业登记:1、( )有 2、( )无 |
( )就业需求:1、( )种养殖 2、( )手工业 3、( )进厂做工
4、( )个体业 5、( )其他 6、( )无此方面需求
( )培训需求:1、( )农业技术培训 2、( )实用技术培训 3、( )学习文化知识 4、( )盲人按摩培训 5、( )无此方面需求 |
康复需求状况 |
康复医疗服务需求 |
功能训练服务需求 |
辅助器具服务需求 |
( )1、白内障复明手术 ( )5、精神病服药
( )2、肢体矫治手术 ( )6、无此方面需求
( )3、精神病住院治疗 ( )7、其他
( )4、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
( )1、盲人定向行走训练 ( )6、感知能力训练
( )2、低视力视功能训练 ( )7、认知能力训练
( )3、听觉言语能力训练 ( )8、工(农)疗
( )4、运动功能训练 ( )9、无此方面需求
( )5、生活自理训练 ( )10、其他 |
( )1、助视器 ( )8、装配矫形器
( )2、盲杖 ( )9、康复训练类器具
( )3、助听器 ( )10、生活自助类辅具
( )4、辅助坐卧翻身站立器具 ( )11、生活娱乐器具
( )5、拐杖及助行器具 ( )12、无此方面需求
( )6、轮椅、手摇轮椅、动车轮椅等代步工具 ( )13、其他
( )7、装配假肢 |
住房状况 |
本人住房状况:( )1、有住房 ( )2、危房 ( )3、无住房 |
住房来源: ( )1、自有产权 ( )2、直系亲属住房 ( )3、非直系亲属住房 ( )4、租赁 ( )5、借用 ( )6、其他 |
社会保障状况 |
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
个体工商户是否
参加养老保险 |
是否参加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 |
是否参加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 |
是否享受
低保 |
家庭领取
低保数额 |
是否参加新型农村
合作养老保险 |
是否实施危房
改造 |
是否享受
廉租住房 |
廉租住户享受
形式 |
是否实施托养 |
是否享受五保
供养 |
是否享受社会救助 |
( )1、养老保险
( )2、医疗保险
( )3、工伤保险
( )4、失业保险
( )5、未参加 |
( )1、是 其中:补贴 元
( )2、否 |
( )1、是 其中:补贴 元
( )2、否 |
( )1、是
其中:财政补贴 元
个人缴纳 元
( )2、否 |
( )1、是
( )2、否 |
元/月
当地低保标准:
元/月 |
( )1、是
其中:补贴 元
( )2、否 |
( )1、是
其中:
( )残联部门
( )建设部门
( )其他
( )2、否 |
( )1、是
( )2、否 |
廉租住房面积
平方米或者廉租住房货币补贴 元/年 |
( )1、是,
其中:( )居家
补贴 元;
( )机构,
补贴 元
( )2、否 |
( )1、是
( )2、否 |
( )1、是
其中:
( )临时救济;
( )定期救助
( )2、否 |
生产生活
需求状况 |
( )1、申请低保 ( )2、社会救助 ( )3、康复救助 ( )4、教育救助 ( )5、托养 ( )6、法律援助 ( )7、无障碍设施或改造 ( )8、志愿者服务 ( )9、培训就业救助 ( )10、其他 ( )11、无此方面需求 |
扶贫情况 |
农村残疾人状况:( )1、人均收入低于1196元 ( )2、人均收入高于1196元 |
其他状况 |
有何特长:( )1、体育 ( )2、文艺 ( )3、其他 ( )4、无任何特长 |
有何意见和建议 |
|
表人: 填表时间:2011年 月 日 |
注:1、凡是青海省残疾人或疑似残疾人都需要填写,一户多名残疾人的也需填写多份,居住地与户籍不一致的,由居住地负责填报。2、本表填写无年龄限制。3、本表填写不可缺项,对可选项在“( )”上画“√”。
4、本表须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
附件:2 |
青海省疑似残疾人状况调查统计表 |
市(州)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
类别
年龄 |
视力残疾 |
听力残疾 |
言语残疾 |
肢体残疾 |
智力残疾 |
精神残疾 |
多重残疾 |
总计 |
城镇 |
农村 |
城镇 |
农村 |
城镇 |
农村 |
城镇 |
农村 |
城镇 |
农村 |
城镇 |
农村 |
城镇 |
农村 |
城镇 |
农村 |
0─6岁 |
|
|
|
|
|
|
|
|
|
|
|
|
|
|
|
|
7─17岁 |
|
|
|
|
|
|
|
|
|
|
|
|
|
|
|
|
18─59岁 |
|
|
|
|
|
|
|
|
|
|
|
|
|
|
|
|
60─69岁 |
|
|
|
|
|
|
|
|
|
|
|
|
|
|
|
|
70岁以上 |
|
|
|
|
|
|
|
|
|
|
|
|
|
|
|
|
小 计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