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按公文种类分类 > 民政办
关于开展农村乙肝知识宣传暨普查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11〕182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11年10月08日 发布日期: 2011年10月08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中国全民健康扶贫工程”是中国扶贫开发协会、产业扶贫委员会共同推出、主办的重点公益活动。于2010年4月民和县中医院作为“中国全民健康扶贫工程协助医院”启动开展了首期“乙肝防治救助项目”,项目投入资金39.3776万元,免费为全县5057名群众进行了“乙肝表面抗原”检测,免费为1042名乙肝患者进行了“乙肝两对半”检查,为566名乙肝患者进行了免费理疗,并对171名肝病患者进行求助治疗,此举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好评。
为认真贯彻中央扶贫工作精神,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精神,使我县乙肝患者“早发现、早治疗、早康复”,让更多的贫困群众从中受益,真正让老百姓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县上决定于10月份开展“下乡宣传乙肝防治知识、免费乙肝筛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项工作关乎于我县贫困群众切实利益,是一项惠及乙肝患者的善举,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及早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县扶贫开发局和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
二、各乡镇务必于10月20日前召开本乡镇动员会议,向各村村委会负责人讲明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及相关事宜,通过各种渠道、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三、各乡镇指定一名负责协调服务的联络员,并将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上报县扶贫开发局。
四、该项目由“中国全民健康扶贫工程”自筹资金,不给基层增加负担,筛查结束后要详细统计筛查数据,并由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扶贫开发局留底存档。各乡镇要确定好特困乙肝患者救助对象,并将救助对象表册上报县扶贫开发局,由县政府择期召开捐助仪式,向特困患者发放救助药品。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卫生 医疗普查△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0月8印发

共印40份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