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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11〕177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日期: 2011年09月29日 发布日期: 2011年09月29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国庆节将至,为使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确保社会安全稳定,现就做好国庆期间应急值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值班,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岗位。节前要对值班工作和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通讯畅通。

二、要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应对处置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各乡镇和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人员,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遇到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做好先期处置工作,第一时间报送信息,并按程序和规定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报告有关情况。

 三、对各乡镇,各部门值班工作情况,县应急办将进行抽查。凡未按要求坚守岗位或迟报、漏报、误报甚至瞒报信息、对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各乡镇,各部门值班安排、领导带班姓名和联系电话,请务于930日前报送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应急办值班室)。

联系电话:0972-8581918  传真:0972-8581918   

附:民和县国庆期间值班安排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节假日  值班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委各部门,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下川口工业园区。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929日印发 

共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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