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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民和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11〕165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对外事务;国防;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
成文日期: 2011年09月21日 发布日期: 2011年09月2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民和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卫生 医药改革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921日印发

                     共印90

民和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二〇一一年九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海东地委、海东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发〔2011〕18号)和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地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东署办〔2011〕114)精神,进一步推进民和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思路,以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为方向,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为核心。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紧紧围绕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以及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健全监管机制,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逐步改善县级医院的装备设施和医疗环境,控制医药费用,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切实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看病远”问题。

二、实施范围

民和县人民医院为海东地区省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第二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参照本方案,积极开展公立医院相关改革工作。

三、工作目标

以构建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为目标,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比较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监管机制,合理确定县级医院人员配备总量,同步加强人才、技术、管理等建设,加大对卫技人员的继续教育,重点支持县级医院急诊科、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建设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公立医院信息化网络,3年内逐步实现县、乡互联互通,推行公立医院向基层卫生院的双向转诊和医疗帮扶。力争“十二五”末县医院达到三级乙等医院水平,中医院巩固并成为省内一流的二级甲等中医院,二医院全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和部分疑难复杂疾病的诊治能够在三级医疗网内基本解决,公立医院的运行效率、内部管理水平、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117月下旬至8月中旬):认真学习政策文件、明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充分调查摸底,准确测算,借鉴其他试点市、县的成功经验,探索出符合我县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思路和模式,开展改革试点的宣传启动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18月至20122月):

  1)政策、机构、编制、岗位报批阶段(20118月下旬至9月中旬):制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实施意见,增设各级机构,制定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岗位设置,制定聘用人员配备方案及工资兑现方案,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2)启动实施阶段(20119月下旬至201111月下旬):建立医疗改革工作推进机制、有序稳妥启动相关工作。

3)组织评估阶段(20122月):初步完成改革试点工作基本任务,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

3、深入推进阶段(20123月至6月):根据阶段性评估结果,进一步完善相关改革试点措施,深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全县医疗机构人、财、物逐步划归医疗服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全面形成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运行机制。

4、总结阶段(20127月至12月):完成改革总体目标任务,形成我县医疗机构的改革体系,全面总结改革试点实践成效。

五、重点任务

()实行管办分开,建立新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1、县政府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由政府主管副县长任主任,副主任由卫生、财政、人事主要负责人担任。发展和改革、编制、国资、监察、民政、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委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工作由医改办承担,履行政府举办公立医院出资人的职责,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和绩效考核。医院管理委员会组成部门按照职责,制定并落实公立医院发展建设、人员编制、政府投入、医药价格、收入分配等政策措施,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为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保障条件。

2、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计划和争取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研究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管理办法。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相关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医药卫生规划、规范、技术标准;负责医药卫生教育和人才培养相关工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培养实用的医疗卫生人才;组织医药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技术指导;负责研究制定中医药改革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开展医药卫生相关调查和信息收集;对全县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方位监管。

县财政局牵头,测算全县医改新增投入,研究提出医疗卫生财政补偿投入等政策,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安排与医改有关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推动和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相关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医药卫生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

县民政局负责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参与协调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众医疗保障和服务的有关问题。

县编办负责核准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编制总量。

县监察局负责研究审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法规性文件。

县审计局负责各级公立医院的财务审核和监管。

国资局负责国有资产的核查和监管。

3、医院管理委员会组成部门按照职责,制定并落实公立医院发展建设、人员编制、政府投入、医药价格、收入分配等政策措施,为公立医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保障条件。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规模布局、功能种类实行统一规划,对机构人员、技术设备实行统一准入,对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进行统一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实行政事分开,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4、组建民和县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履行政府办医职责。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名,报编制部门审批。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会计、出纳各1名,工作人员2名。中心主任、副主任由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资质审核并提名推荐,组织部门考核、医院管理委员会聘任,其余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在卫生系统内调剂。推动主任、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取消主任、副主任及各院院长、副院长行政级别。中心牵头组建“医疗卫生服务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并全面负责“医联体”内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营和协调管理,逐步对全县内各类公立医疗机构人、财、物实行一体化管理,统一调配、统一运营。加强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以大带小、以强带弱、资源共享、合理分工、优势互补、整体提高。指导、考核评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5、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代表政府履行卫生监管职责。

  1)实行全行业监管。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依法实行全行业监管。

  2)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充分依托现有的卫生监督管理体制,由卫生监督所成立医疗质量评价组织,抽调具有较高诊疗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的专家,对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开展一次医疗质量安全评价工作,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3)加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健全财务分析和报告制度,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监管。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财务审计和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对公立医院的监督作用。全面推进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制约作用,依照协议对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并纳入公立医院考核和评价内容中。

4)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节机制。在川口司法所已挂牌成立民和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了第三方调解机制,及时受理,妥善解决,提高群众满意度。

  6、以县医院、二医院为核心,联合区域内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逐步组建两个医疗卫生服务联合体,探索构建以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联合体为基础的新型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实行医药分开,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7、落实政府保障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着力解决看病贵问题。对无主病人、五保户、贫困户,落实医疗救助,解决低收入人群医疗费用;推广就医“一卡通”办法,基本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及时结算。提高中医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

8、将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在编药剂人员(不含制剂人员。临床药学和不良反应检测师)成建制划转,报编制部门审批成立民和县医疗卫生机构药械服务管理中心,并下设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调配站。药械服务管理中心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落实全县药品统一招标采购工作。负责监督医疗卫生机构规范用药和安全用药以及药品、器械、一般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服务管理等工作。

9、药械服务管理中心实行收支两条线,县财政根据药品采购需求,给药械服务管理中心安排必要的药品周转金。从2012年起公立医院非基本药物差价全额上缴县财政,县财政以2011年药物差价为基数予以核拨(实际收入低于2011年差价收入的以实际收入数核拨)。

  10、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公立医院的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补偿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公立医院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缺口部分予以补齐,并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予以补偿。药事服务费标准按照药事服务成本并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逐步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率,县级医院使用基本药物的配备率不得低于90%

11、加大对试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全额预算。历史债务进行统一打包,由财政逐年解决。给予县3家公立医院6000万元融资贷款,自2011年至2020年,县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6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公立医院改革、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购置、贷款贴息及医疗卫生机构学科建设和卫生人才培养等。从2011年起,在原600万元的基础上,县财政新增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资金60万元,确保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和重大医疗保障等公共卫生服务。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加强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适当提高技术劳务性服务价格,对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医院的业务收入按“四、三、三”的比例进行安排,40%维持医院的正常运转,30%作为医院的发展基金,30%用于医务人员的效益工资和奖励福利。

  12、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执行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以及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得超过本机构医疗服务资源的10%。鼓励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培育发展特色专科,支撑可持续发展,其所得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和规定的合理支出外,收支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继续发展。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使用的药品执行政府指导价,参照执行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自主经营,履行纳税义务,其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对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或提供公共卫生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必要补偿。

  (四)深化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推行绩效管理机制。

13、全面实施岗位管理。根据《海东地区改革试点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及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东署办〔2011〕116号),此次试点的公立医院依据服务职能、服务范围、现有工作人员等情况,按照“因需设岗、合理设岗”的原则,提出本单位确需设置的岗位总量,拟定岗位设置方案,并报医改办审核。岗位设置方案按国家规定的核准权限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

  14、建立和完善以全员聘用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试点公立医院依据服务职能、服务范围、现有工作人员等情况,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完善聘用制度,实行因需设岗、全员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医院科室主任、科室医务人员、护理人员分别由院长、科室主任、护理部主任提名,经医院党委(总支、支部)考察后,由院长聘用,三年一聘,每年考核。实行科室主任责任制和人员绩效考核制,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予以解聘、缓聘,对违反《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辞退。

15、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办法。提高公立医院在职人员工资待遇,不断调动公立医院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成本控制、群众满意度等挂钩,医务人员工资、津补贴绩效考核兑现到个人;收入分配要向技术骨干、学科带头人、临床医师和一线护士倾斜,其中学科带头人、医学专家的收入不低于医院管理层的平均收入水平。建立院长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每年为县级公立医院招聘相应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县级公立医院技术队伍。

  16、县级医院要严格管理收支和经费预算,进行全成本核算与控制,建立医院经济运行、成本绩效定期分析考核制度。推行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医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

  ()加强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17、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坚持合理布局、统一规划、适度规模的原则,优化配置公立医院资源,注重加强老年护理、康复、儿科、妇产科、口腔、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治、民族医药等医疗薄弱领域的能力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需求。

18、明确公立医院功能定位。

  1)县人民医院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应重点优先发展。充分发挥对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引领作用和农村三级网络的龙头作用,主要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急、危、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初诊、处置和转诊,担负全县医务人员教学培训工作。坚持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相配套,加强县医院标准化建设,填平补齐辅助设施、诊疗设备等,使硬件条件基本达标。合理确定县医院人员配备总量,同步加强人才、技术、管理等建设,加强对卫技人员继续教育,加大投入,重点支持县医院急诊科、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建设。推行县级医院向基层卫生院派驻医疗帮扶制度,力争“十二五”末县医院达到三级乙等医院标准。

  2)二医院作为我县南部区域医疗中心,主要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使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和部分疑难复杂疾病的诊治能够在区域内基本解决。加强人才技术、设备、基础设施、医院管理等建设,“十二五”末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

  3)中医院突出自身中医特色专科建设的同时,建设名医、名科,加强妇产、儿科建设。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发挥中医的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诊疗服务。充分发挥全县中医行业“龙头”作用,负责全县医疗机构中医药预防保健、基本医疗、人员培训及业务指导等任务。同时加强人才技术、设备、基础设施、医院管理等建设,“十二五”末巩固并成为省内一流的二级甲等中医院。

19、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组建“医联体”建立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基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水平。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加大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力度,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格局。开展职业医师多点执业试点,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和规范执业,充分发挥骨干医疗人才的传帮带作用,使基层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20、继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通过护士为患者提供主动、优质的护理服务,强化基础护理,使患者感受到护理服务的改善,感受到广大护士以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服务于患者的职业文化,感受到护理行业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高质量的护理服务。在全社会树立医疗卫生行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做到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惠民、利民的目标。

21、 大力发展祖国医学。中医适宜技术具有的简、便、效、廉、验的特色,其投入少、成本低、疗效好,对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减轻国家和病人负担,促进医疗卫生改革的顺利实施具有积极作用。各级医疗机构中医科充分运用针灸、推拿、拔罐、单方、验方等适宜技术,降低医药费用,积极推进中医药服务,对解决医药费用过高,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起到积极有效的补充。

22、加快卫生信息化项目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建立民和县卫生信息平台,逐步完善与区域卫生信息系统衔接。建设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网络,3年内逐步实现县、乡互联互通。

()全面推行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3、认真贯彻“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更好地为患者服务,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十项便民措施。

  1)进一步完善无假日门诊制度,为满足患者节假日就医需求,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开放所有门诊科室。

  2)建立急危重患者“绿色通道”制度,由急诊科承担,对急危重患者实行“三先三后”制度,即先就诊、后挂号,先抢救、后交费,先住院、后办手续。

  3)门诊大厅设置导诊台,承担简易门诊,方便患者不挂号的情况下可以开化验单及简单处方,并积极开展导诊、陪诊等服务。并准备饮水设施、轮椅、推车等,方便患者使用。

  4)医院的辅助检查做到随到随查,减少预约检查。

  5)为方便患者就诊,医院提供主要科室科主任电话,进一步方便患者提前预约就诊、电话就诊等服务,解答患者的健康咨询。

  6)住院医师为了进一步了解病人出院后的身体状况,指导患者后续治疗康复,在病历档案中设有“患者回访记录”的内容。要求出院病人一周电话随访率达到80%以上。

  7)为方便患者就医,减轻患者负担,实现医疗信息共享,实行门诊病历“一本通”,医院应用上级医院的物理检查单及化验单,在短时间内不重复开检查单。

  8)为患者提供就诊方便,医院完善门诊标示,设立就诊流程图、专家简介、科室布局、服务及药品价格等信息。

  9)认真落实院领导值班制度,医院领导24小时总值班,处理医院的医疗秩序及各类投诉举报,做好患者投诉的记录、处理结果等,并建立档案保存。医院内设有患者投诉信箱、投诉电话等。

  10)医院设立病员食堂,方便患者的饮食。

24、全县各公立医院要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种数量和使用率,二级医院使用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的处方比例不超过20%。要全部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将医院住院病人前10种病种列入路径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提供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及收费项目公示和费用查询、基本医疗保障费用即时结算等服务。

25、逐步在医疗卫生服务联合体内设立临床医学检验中心,为“医联体”提供检查、检验并出具报告,检查结果在县内互认,优化人、才、物资源配置,提高设备使用率,提高检验质量和水平,避免重复检验和检查,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六、工作要求

  县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县医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县发改、编制、财政、人事、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取得成效。

县医改领导小组根据《海东地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东署办〔2011〕114号)和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县的实际,在借鉴学习省内外公立医院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于10月底前全面开展试点工作。

按照“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以及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积极探索医院改革的新途径、好办法。各公立医院要积极主动参与改革,重点在优先配备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大力开展对口帮扶,落实医疗服务便民利民措施,实施成本核算和控制,建立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等方面参与相关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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