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署办公室:
根据《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专项检查的通知》(东署办〔2011〕140号)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主管县长对做好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专项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及时下发了《关于对全县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进行检查的通知》,组织县发改、住建、地震站等相关部门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县2011年1月1日以来批准开建的各类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经检查,全县2011年1月1日以来无批准开工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和生命线工程项目。
二、全县2011年1月1日以来,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有20个,其中已办理抗震设防审核登记的项目有12个,已开工未办理的项目有2个,未开工未办理的项目有4个,二层以下的项目有2个。对未进行抗震设防审核登记的2个项目,已责成项目业主到地区地震局补办相关手续。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地震 安全 报告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19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