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的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民和县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安永辉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隆全林 县财政局局长
马长青 县审计局局长
成 员:贾福祥 县发改局局长
陈 洪 县农业局局长
白相云 县监察局局长
鄂福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辛存瑾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惠云 县财政局干部
刘晓宁 县财政局干部
赵 显 县财政局干部
彭叶平 县财政局干部
毛全寿 县农业局干部
史载军 县审计局干部
杨生林 县审计局干部
范小红 县教育局干部
罗发丰 县教育局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隆全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辛存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和核实工作。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机构 领导小组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6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