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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民和县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11〕160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成文日期: 2011年09月06日 发布日期: 2011年09月0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的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民和县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安永辉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隆全林 县财政局局长

马长青 县审计局局长
 员:贾福祥 县发改局局长

  县农业局局长

    白相云 县监察局局长

    鄂福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辛存瑾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惠云 县财政局干部

    刘晓宁 县财政局干部

      县财政局干部

    彭叶平 县财政局干部

    毛全寿 县农业局干部

    史载军 县审计局干部

    杨生林 县审计局干部

    范小红 县教育局干部

    罗发丰 县教育局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隆全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辛存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和核实工作。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机构 领导小组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96日印发

                       共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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