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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通村通畅项目建设协调配合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11〕116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日期: 2011年07月26日 发布日期: 2011年07月26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农村公路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点工作。今年,我县通过积极争取,计划在新民等乡镇实施通村通畅项目23项,建设里程达98.25公里。由于通村通畅项目投资标准低、点多、面广、线长,建设任务繁重,为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妥善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健设工程质量及进度,各项目实施乡镇要高度重视,成立以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务会计、土管员、农经员、林业员、项目沿线行政村包村干部、两委班子为成员的农村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农村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密切配合县交通运输部门和施工单位,严格确定公路用地范围,积极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各项目实施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工作力度,强化对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强化宣传动员。各项目实施乡镇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开好各个层面的动员会,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重点宣传通村通畅项目是补助性项目,需广大群众积极配合,让群众充分认识到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通村通畅工程建设的积极性。要通过政府发动、政策驱动、典型带动、舆论推动等方式,营造全民参与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征地拆迁。通村通畅公路建设涉及到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树木砍伐等各项工作,由各项目实施乡镇自行解决。各乡镇农村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征地、拆迁、伐树等工作的相关手续,积极配合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测量放线,确定合理的征用土地面积和房屋拆迁数量,确保工程按期进行。
四、狠抓工程质量。通村通畅公路建设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把施工队伍关、原材料进场关、监督监理关和工程标准关,确保工程质量。各项目实施乡镇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质量监管。同时,要聘请老党员或县、乡人民代表、乡(镇)及村干部担任监督员,积极发挥群众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作用,对施工过程中存在原材料不合格、偷工减料、违规施工、破坏环境等现象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将农村公路建成广大群众的放心路和致富路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交通 道路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省、地驻县有关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26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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