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当前,全县已经进入防汛期,各类自然灾害多发,防灾减灾形势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青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青办发48号)要求,现就切实抓好当前防灾减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防灾减灾工作责任制
为切实做好全县防灾减灾工作,县政府成立了以沙德林县长为组长,王心忠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水利、民政、国土、文广、交通、财政、卫生、教育、经贸、电力、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及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单位的民和县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马俊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督查等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要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把防灾减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防灾抗灾组织指挥体系。要全面落实防灾减灾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指导。要层层建立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乡镇、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落实到应急准备、预警预防、抢险救援、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生活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各个环节,不断提高基层单位对灾害的防御和应对能力。县直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各乡镇的联系沟通,主动做好防灾减灾的各项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查找防灾减灾中薄弱环节,提早排查各类隐患,扎实有效地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和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畅通信息,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
县气象部门要注意密切监测天气变化情况,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要随时会商、及时研判、迅速预报,做到报的早、报的出、报的准。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强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文广部门要加强防灾减灾知识普及,遇有紧急情况要确保预警信息传递及时、准确、畅通。要加强和改善边远农村预警信息传递手段,着力扩大预警信息的覆盖面。
三、强化措施,落实好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要以防洪、防雹和防御地质灾害为重,强化河道、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的防洪工作,落实城镇乡村低洼易涝区、危房校舍和地质灾害多发区的避险措施,抓好交通、通讯、电力、供水等重要设施的防灾工作。健全完善处置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科学有序做好群众安全疏散转移工作,尽最大可能避免或降低因灾造成的伤亡和损失。要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装备以及运输工具的储备工作,组织落实好抢险救灾队伍,确保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用得上,靠得住。
四、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
各乡镇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救治。要注意防病防疫,搞好受灾地区卫生工作,防止疾病流行。要统筹协调,加快实施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解决好灾区人畜饮水困难,扎实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
五、加强值班,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在岗在位
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实行防灾减灾24小时值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安全和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主要领导在防汛主汛期减少外出,坚持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证及时有效处理防灾减灾相关工作。对在突发灾害时擅离职守、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问责,直至追究相关的行政或法律责任。要加强灾情信息报送工作,严禁迟报、漏报、瞒报。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灾情,要立即报告,及时妥善处理相关工作。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民政 防灾减灾△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省、地驻县有关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14日印发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