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和县2011年农村住房建设总体实
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农村住房建设工程,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特别是今年农村住房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确保全县农村住房建设顺利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农村 住房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省、地驻县有关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21日印发 共印15份
民和县2011年农村住房建设总体实施方案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1年6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地农村住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农村住房建设工作,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扩大内需、拉动投资、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加快城镇化进程、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坚持政府统筹、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尊重农民意愿, 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大力推进农村住房建设,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节约集约用地,并与城市和小城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农村扶贫开发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农村住房建设。2011年在全县22个乡镇所在地的村、川官公路沿线村庄实施“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共实施47个村,其中,示范村5个,新建农房1648户,18万平方米;集中改造42个村,涉及总户数11037户,其中:新建农房3352户,45万平方米;农村危房改造2460户,22万平方米。对示范村每户全部分配奖励性住房指标,并按农户总户数的30%分配危房改造指标。对其它42个村进行重点改造,新建农房3352户,农村危房改造2460户。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完成官川公路沿线及乡镇政府所在地的42个集中改造村、5个示范村道路由“村村通”逐步向“网络化”、“村内通”延伸,基本实现村庄“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
(三)门墙整治:修建新大门8000个,整治院墙8000户40万平方米。
示范村建设标准:村级总体建设规划编制科学,内容完整,在产业发展、土地规划、村庄布局、农房建设、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等方面特色突出,村庄建设规范有序,布局合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明显提高,特色产业逐步形成,且辐射周边村庄,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增加,住房条件显著改善,消费能力逐步增强,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村庄交通、供水、排水、电力、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比较完备。村级道路硬化达100%;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图书室、体育活动场所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健全,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三、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统筹。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整合资金、落实项目的原则,顺利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
二是政策引导。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的要求,全力推动农民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平房向楼房转变、村庄向社区转变,大力促进人口集中、产业集中、耕地集中。
三是群众自愿。农民是农村住房建设的主体,必须尊重民意,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动有条件的农户按照村庄建设规划进行集中连片建设。
四是社会参与。对于整体搬迁的村庄,积极吸引和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开发改造。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农村住房建设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沙德林为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安永辉为副组长,以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和科学技术、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扶贫开发、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交通、林业、水利、监察、新农办、残联、供电、电信、人行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全县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雪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另外,为加强县农村住房建设办公室,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调2名、从新农办、交通局、民政局、水利局、扶贫开发局、林业局、川口镇、巴州镇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全县农村住房建设工作实行县直部门包乡镇制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中川乡及五个示范村建设,其他部门所包乡镇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联点乡镇不变。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强化协调,加强对包片乡镇农村住房建设工作的督导和服务,全力促进全县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全县农村住房建设任务顺利完成。部门职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县农村住房建设调查摸底、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建房数量认定、督促检查、情况汇总及与地区衔接等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编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项目申报及落实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财政资金,充分利用融资平台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宅基地用地的审批、落实工作;督促项目村实施好搬迁村土地复垦整理工作。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农村环境整治,争取并实施村庄环境卫生整治项目。实施示范村的环境工程,修建村庄环卫垃圾收集点20个。
县教育局:负责抓好新建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和改造。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农村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及边缘户等特困家庭认定及住房救助,认真做好农村敬老院和福利院扩建,全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县残联:负责做好农村残疾人住房救助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协助乡镇编制村庄道路规划,申报和实施道路建设项目。修建示范村道路15公里,其中主路8公里,支路7公里。
县供电公司、电信局:对城镇规划区外村庄改建为集中居住区的,要继续执行国家扶持农村发展的有关政策,并认真做好集中居住区外的电力、通信设施建设。
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农村沼气池及设施农业建设。
县水利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争取和实施农村供排水项目。修建示范村给水管道10公里,排水管道27.8公里。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争取和实施农村卫生建设项目。
县新农办:结合新农村建设项目抓好示范村建设,争取和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农村绿化建设,争取和实施农村绿化建设项目。实施示范村道路绿化13公里。
县扶贫开发局:负责整村异地移民扶贫开发,争取和实施农村扶贫开发项目。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负责农村广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争取和实施农村文化建设项目。实施示范村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修建广场5000平方米。
县人民银行:积极引导辖区内金融机构为全县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提供有力的信贷支持。
县监察局: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县政府安排部署具体实施农村住房建设,及时制定本乡镇农村住房工作方案,确定建设规模,落实奖励性住房和危房改造实施对象;全面完成农村住房建设任务,足额发放危房改造资金和奖励性住房奖励资金,完成初步验收等相关工作。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摸底调查,规划设计(1月10日-20日)。一是调查摸底。重点调查2011年需要改造的官川公路沿线及乡镇政府驻地村庄及农户数量、旧村改造、整村迁建、合村并建的村庄及农户数量,以及拟建新房的农户数量和需要修缮加固、重建的危房数量等,逐村逐户建立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档案。二是编制规划。按照改造城中村、整合城边村、建设中心村、合并弱小村、治理空心村、培育特色村、搬迁不宜居住村的要求,编制全县村镇体系规划,合理确定中心镇、一般乡镇、各类村庄的区位和规模,合理安排农田保护、生态涵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空间布局。同时,与城市建设、小城镇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村庄整治、农村扶贫开发、“百镇千村”建设示范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科学编制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以2011年为重点,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和时序,合理制定农房建设标准。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营造氛围(1月21日-3月30日)。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要求,大力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对道路骨架成型、并且达到标准的村庄引导农民在原址翻建;对道路不成型、没有规划基础的村,引导向一侧集中成片改造,让经济条件较好、建房积极性较高的农户率先启动,分期分批展开。编制村庄改造详细建设规划,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原则,逐步建成新村。
第三阶段:多措并举,集中实施(4月1日-9月30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分类改造。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从住房最困难、最急需的群众入手,重点扶助农村低收入危房户特别是优抚对象和农村低保户以及边缘户实施危房改造项目。二是对家庭条件较好,有建房意愿的农户实施奖励性住房项目。三是对住房条件较好,需对大门、院墙进行改造的进行整治。四是实施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示范村的基础设施项目由相关部门分口实施。环境保护局实施环境卫生工程,修建村庄环卫垃圾收集点20个。交通局实施道路工程,修建道路15公里,其中主路8公里,支路7公里。水利局实施给排水工程,修建给水管道10公里,排水管道27.8公里。文化和广播电视局实施文化设施工程,修建广场5000平方米。林业局实施绿化工程,完成道路绿化13公里。
第四阶段:竣工验收(10月1日-10月30日)。工程竣工后,首先进行分项验收,最后进行综合验收。
六、政策支持
(一)资金支持。
1.积极争取国家、省政府专项资金扶持。
2.可从土地出让收益、增值收益、建设维护税增值部分等方面统筹资金扶持。
3.免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严禁搭车收费,杜绝职能部门自立项目乱收费。
4.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捐资捐物、投工投劳,免费提供规划、设计、监理等技术服务,支持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
(二)用地政策。
1.在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好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及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建设用地。
2.对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涉及新增的建设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上,拿出适当比例的用地指标予以保障,依法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
3.村集体开展旧村改造节省出来的土地,复垦后由村集体组织管理使用。节约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根据需求,在全县范围内调剂使用。
(三)信贷支持。
1.对参与农村住房建设、资信优良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简化审批流程,优先提供贷款。
2.对符合条件、土地证和房产证齐全、申请按揭贷款的,给予农村居民住宅楼按揭贷款。
3.对符合条件的自建房农户,可提供小额贷 款。
(四)技术支持。
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村镇规划,达到施工条件的农村住房建设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七、建设内容及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5个示范村。修建道路15公里,给水管道10.6公里,排水管道28公里,电力线路10公里,修建活动中心5个,600平方米,广场5个,5000平方米,投资约2.62.87万元。
(二)42个整村建设村。修建道路252公里,其中主路118公里,支路143公里,给水管道123公里,排水管道183公里,修建广场42个,42000平方米,文化活动场所42个,4200平方米,垃圾收集点196个,投资约3.73亿元。
5个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申报专项资金今年实施;其他42个村由相关部门通过各种渠道争取国家专项资金,逐年实施。
八、住房建设类型、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5个示范村。新建农房1648户,20万平方米。总投资11022万元,实施危房改造项目540户,每户19200元,计1036.8万元,实施奖励性住房1648户,每户6000元,计1426.8万元。
(二)42个整村建设村。总户数为11037户,其中新建农房的3552户,38万平方米,总投资34572万元。通过三个方面筹措资金:一是对符合享受危改房条件的农户解决危房改造资金19200元,计划解决2460户,计4684.8万元,享受危房改造的农户,建房资金的差额部分全部自筹;二是对家庭条件较好,新建房屋的农户给予6000元的奖励,计划解决3352户,计2011.2万元;三是建房资金确有困难,但不符合享受危房改造补助的新建房屋农户由县政府协调每户解决财政贴息贷款20000元。对大门、围墙等外观设施按要求整治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对交通沿线及影响较大的地段,大门和围墙通过招标由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统一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