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的领导,推动我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民和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沙德林 县委副书记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 汪源来 县委常委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安永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隆全林 县财政局局长
杨雪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霍振岳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戚文学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马晓川 县水利局局长
王建中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智安 县统计局局长
李存福 县气象局局长
李仿仁 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雪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