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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乡镇政务系统视频会议二期项目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11〕41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11年04月06日 发布日期: 2011年04月0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青政信〔2010〕1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各乡镇政务系统视频会议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务系统视频会议二期项目建设工作时间紧、要求严、任务重,各乡镇主要领导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各乡镇政务系统视频会议二期建设项目如期完成。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乡镇政务系统视频会议所需终端设备已由省政府免费配发。各乡镇要密切配合县电信局,按照容纳15-30人的标准,尽快确定本乡镇视频会议室。县电信公司要加大工作力度,务于5月上旬完成县政府至各乡镇视频会议专线。
、加强设备管理。各乡镇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设备管理,指定专人操作。同时,要通过使用UPS电源或小型汽柴油发电机,确保视频会议设备在停电时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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