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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做好全县电子政务网络公文传输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11〕40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11年04月06日 发布日期: 2011年04月0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地关于政府系统取消纸质公文传输的有关要求,县政府拟定于2011年4月20日全面启动电子政务网络公文传输系统。为切实做好电子政务网络公文传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各单位必须于4月20日前配置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所需设备,以确保全县电子政务网络畅通,逾期影响全县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的单位,县政府将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各乡镇、各单位务必安排相对固定稳定的专职工作人员2-3名,各乡镇、各单位的电子政务工作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管理。各乡镇、各单位务于4月18日前将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用公文传输系统报县政府办公室。
三、县政府办公室将于4月20日起全面启动电子政务网络公文传输系统,届时将取消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和各乡镇、各单位上报的各类纸质公文,请各乡镇、各单位务必做好每天的接收和传输工作。
四、电子政务网络公文传输的所有设备不得介入互联网,请各乡镇、各单位按照民政办〔2008〕118号、〔2008〕122号、 〔2009〕17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电子政务网络安全保密工作,县上将成立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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