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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黄河炳灵水电站后期扶持人口分解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11]10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11年02月11日 发布日期: 2011年02月11日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黄河炳灵水电站后期扶持人口分解工作的通  
中川乡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黄河炳灵水电站后期扶持人口分解方案》已经省移民局和海东行署批准。为认真做好黄河炳灵水电站后期扶持人口的分解落实工作,根据《青海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和《民和县炳灵水电站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政策有关规定,现将炳灵水电站后期扶持人口指标下达给中川乡政府,请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强化责任,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和相关程序将1094名后期扶持人口指标于疑似日期错误前分解落实到人,各有关部门要配合中川乡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分解结果和相关资料上报县政府并抄送县支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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