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人行民和县支行关于民和县2011年农村信用体系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人行民和县支行《民和县2011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民和县2011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人行民和县支行 2010年2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和《民和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五年规划及实施方案》,扎实推进2011年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1年拟创建农村信用户5250户,信用村22个,信用社区1个,信用乡镇1个,信用企业6家。到2014年底实现全县50%以上的乡镇、行政村和城镇社区分别达到信贷信用乡镇、村、社区的目标。
二、具体任务
(一)信用乡镇、村、户。2011年,拟创建信用乡镇1个,由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共同创建;拟创建信用村22个,其中由农村信用联社创建18个,农业银行创建4个;拟创建信用户5250户,其中由农村信用联社创建4000户,农业银行创建1050户,邮政储蓄银行创建200户。
(二)信用社区。信用社区创建工作继续实行主办银行负责制,即工商银行负责民镁社区创建工作,农村信用联社负责西大街社区的创建工作,建设银行负责南大街社区创建工作,农业银行负责东大街社区创建工作,邮政储蓄负责史纳社区创建工作,邮政银行负责北大街社区创建工作,农业发展银行负责川垣社区创建工作,力争建成1-2个信用社区。各社区要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分别完成信用个体户50户,信用居民200户。
(三)信用企业。2011年力争创建信用企业6家,其中农业银行创建2家,农业发展银行创建1家,农村信用联社创建3家。
(四)对2010年底以前评定的信用户、信用村以及2009年底以前评定的信用乡镇开展创建工作回头看。对不良贷款上升、信誉下降、不符合条件的信用村予以摘牌;对不符合条件的信用户取消资格,收回信用(贷款)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信用乡镇,建议上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摘牌。
三、组织领导
(一)各金融机构要在县信贷信用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下,积极开展信用创建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构,落实部门、人员和职责,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信贷信用创建相关工作的沟通与联络。
(二)各乡镇要设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乡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信贷信用户的审核、评定和信用村、信用社区、信用乡镇的申报工作。
(三)各行政村和城镇社区分别成立由村民委员会、社区管理委员会和金融机构共同组成的信用创建工作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办公室分别设在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开展信贷信用户的创建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各乡镇金融助理员要切实承担起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负责与所在乡镇政府的联系和沟通,指导和落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
四、优惠措施
(一)为“信用户”和“信用村”农户的贷款申请提供全程便捷服务;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信用户的贷款申请,凭信用证(贷款证、惠农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当场办理。
(二)符合贷款条件的信用户需要大额贷款时,管户信贷员在获得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直接入户调查,从客户提出贷款需求到发放贷款的时限控制在5个工作日以内。
(三)对信用户、信用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给予利率优惠,在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基础上最高上浮到40%,对非信用户不实行利率优惠,在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基础上最高上浮到200%;信用户优先享受农村信用社新出台的利率优惠政策和零售资产业务新产品。
五、要求
(一)各乡镇、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内将创建信用乡镇、信用社区、信用村、信用户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二)县信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青海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配套制度》规定的条件,认真做好农户信用档案资料的建立工作并按程序进行评定,确保创建质量。要充分利用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有利时机做好企业、个人信息采集工作,力争完成今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标。
(四)各乡镇的申报资料和各金融机构的审核资料统一报县信贷信用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行民和县支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评定,建立完整的资料档案库。
附:民和县2011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民和县2011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单位:户、个
乡镇名称
|
信用户
|
信用村
|
信用乡
|
信用社区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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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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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
|
1
|
|
1
|
|
马场垣乡
|
200
|
1
|
|
|
|
隆治乡
|
200
|
|
|
|
|
总堡乡
|
200
|
1
|
|
|
|
古鄯镇
|
300
|
2
|
|
|
|
满坪镇
|
200
|
1
|
|
|
|
前河乡
|
250
|
1
|
|
|
|
甘沟乡
|
200
|
1
|
|
|
|
官亭镇
|
450
|
2
|
1
|
|
|
中川乡
|
400
|
1
|
|
|
|
杏儿乡
|
|
|
|
|
|
马营镇
|
300
|
1
|
|
|
|
转导乡
|
200
|
1
|
|
|
|
大庄乡
|
200
|
1
|
|
|
|
巴州镇
|
300
|
1
|
|
|
|
西沟乡
|
350
|
1
|
|
|
|
核桃庄乡
|
200
|
1
|
|
|
|
李二堡镇
|
300
|
1
|
|
|
|
硖门镇
|
200
|
1
|
|
|
|
新民乡
|
150
|
1
|
|
|
|
松树乡
|
50
|
1
|
|
|
|
北山乡
|
50
|
1
|
|
|
|
合计
|
5250
|
22
|
1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