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供销联社服务“三农”功能,搞活农产品流通,经县政府研究,并报经县委同意,将县供销联社设置为县政府直属科级事业单位,不再由县经济贸易局管理。供销联社核定事业编制7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内设综合办公室、项目办公室。
其主要职能为: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地、县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全面做好化肥、农药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调运和供应工作;管理全县供销系统内日用消费品、边销茶、烟花爆竹、再生资源、测土配肥等主营业务,促进城乡市场流通。
三、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和管理社会资产保值和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处置、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权利。
四、积极争取实施“新网工程”,充分利用本系统现有流通网络资源,调整经营结构和网点布局,重点加强县、乡、村三级经营服务网络建设,构建全县性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产品购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烟花爆竹等经营服务网络。
五、归口统一管理和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积极争取涉农项目,大力扶持和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积极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市场营销等服务。
六、负责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争取项目支持,建设农畜产品产地初级市场、商品基地、村级综合服务站、现代物流配送等服务平台。
七、组织开展对农民经纪人的教育与技能培训,进一步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捕捉和传递市场信息,密切产销联系,搞活农畜产品流通。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00九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机构 设置 通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县委各部门,省、地驻县各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9月5日印发
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