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署:
《民和县县城总体规划(2001-2020)》于2001年6月编制完成,2002年4月28日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近年来,县城总体规划在控制县城建设用地、指导县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我县川垣新区的开发建设和下川口工业园区的开工建设,县城规划区内用地性质和建设规模有较大变动,需对整体搬迁后的史纳、米拉湾、享堂等工业小区进行重新规划定位,对川垣新区的高压走廊进行重新布局,对兰新复线过境区域进行重新规划。为此,我县拟对原《民和县城总体规划(2001-2020)》进行修编。
如无不妥,请转报省政府审批。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规划 修编△ 请示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20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