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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编民和县城总体规划的请示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2009〕86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
成文日期: 2009年08月20日 发布日期: 2009年08月20日
行署:
《民和县县城总体规划(2001-2020)》于2001年6月编制完成,2002年4月28日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近年来,县城总体规划在控制县城建设用地、指导县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我县川垣新区的开发建设和下川口工业园区的开工建设,县城规划区内用地性质和建设规模有较大变动,需对整体搬迁后的史纳、米拉湾、享堂等工业小区进行重新规划定位,对川垣新区的高压走廊进行重新布局,对兰新复线过境区域进行重新规划。为此,我县拟对原《民和县城总体规划(2001-2020)》进行修编。
如无不妥,请转报省政府审批。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规划 修编△ 请示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20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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