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关于民和县2024年综合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新农中〔2024〕9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128万元,县级配套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05.45万元,二类费用55万元,预备费22.55万元。
二、实施内容
(一)大庄乡5个村安排326.7万元。具体为塔卧村62.7万元,安装太阳能照明路灯190盏等;魏家台村75.9万元,
安装太阳能照明路灯230盏等;大庄村59.4万元,安装太阳能照明路灯180盏等;孟家村56.1万元,安装太阳能照明路灯170盏等;高兴湾村72.6万元,安装太阳能照明路灯220盏等。
(二)中川乡4个村安排184.1万元。具体为光明村108.86万元,安装太阳能照明路灯310盏,购置塑料垃圾箱20个、小型电动垃圾车10辆等;朱家岭村23.94万元,维修道路1872.5平方米,拆除并新建围墙50米;魏家山村22.42万元,安装太阳能照明路灯30盏,维修广场面层490平方米,拆除并新建广场210平方米,购置小型电动垃圾车4辆等;前进村28.88万元,安装太阳能照明路灯70盏、维修10盏,购置摆臂式垃圾箱6个等。
(三)总堡乡2个村安排201.42万元。具体为垣坡村14.5万元,新建主席台50平方米等;三垣村186.92万元,铺装沿街花砖5970平方米、路缘石310米、树池100座等。
(四)杏儿乡2个村安排14.43万元。具体为日扎村4.28万元,维修广场450平方米等;乱石头村10.15万元,维修戏台墙体48.6平方米、广场425平方米,拆除并新建广场围墙20米等。
(五)满坪镇1个村安排13.2万元。具体为浪塘村安装太阳能照明路灯40盏等。
(六)川口镇1个村安排107.03万元。具体为驮岭村安装太阳能照明路灯200盏,维修道路3419.5平方米等。
(七)巴州镇1个村安排86.03万元。具体为麻家湾村
拆除原有道路1440平方米、拆除并新建地坪硬化面层350平方米,新建内径60厘米排水边沟700米、内径40厘米排水边沟2200米等。
(八)隆治乡1个村安排52.5万元。具体为白武家村安装太阳能照明路灯50盏、维修道路3000平方米等。
(九)新民乡1个村安排40.59万元。具体为松树沟村安装太阳能照明路灯20盏,维修道路1200平方米,新建混凝土面层27立方米、树池300座,铺设直径60厘米钢制水管45米等。
(十)转导乡1个村安排33万元。具体为红花村安装太阳能照明路灯100盏等。
(十一)官亭镇1个村安排30万元。具体为维修加固官西村延山道路及休息平台等。
(十二)西沟乡1个村安排16.45万元。具体为马家河村拆除并新建道路385.2平方米,新建排水渠107米,维修道路100平方米。
三、工作要求
你中心要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建设内容进行建设,确保健设项目不缩水、不走样;
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海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不得用于与农村综合改革无关支出;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综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4日
抄送:县财政局,川口镇、官亭镇、巴州镇、满坪镇、大庄乡、中川乡、
总堡乡、杏儿乡、隆治乡、新民乡、转导乡、西沟乡人民政府。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