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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导乡乡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4-00107 发文字号: 民政﹝2024﹞168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24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24日

转导乡人民政府:

《关于转导乡乡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转政〔202474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转导乡乡村环境整治项目

二、实施单位

转导乡人民政府

三、监管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财政局

四、建设地点

转导乡酒坊村

五、建设内容

在乡政府驻地道路两边人行道铺装地砖1132平方米。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税务总局定点帮扶资金。

七、工作要求

请你乡严按照青海省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项目资金管理。要加快项目实施,严把工程质量,按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624

 

 

 

 

 

 

 

                               

 抄送: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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