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沟乡人民政府:
《关于甘沟乡民宿体验中心扩建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甘政〔2024〕9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甘沟乡民宿体验中心扩建项目
二、实施单位
甘沟乡人民政府
三、监管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四、建设地点
甘沟乡李家村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3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0万元,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万元,为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六、建设内容
新建砖混商业615平方米(共二层),购置变压器1台,以及取暖(空气能)等配套设施。
七、工作要求
你乡要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建设内容进行建设,确保健设项目不缩水、不走样。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资本金制等要求,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开工准备,确保早开工、早建设。要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以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按期发挥效益。要健全完善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和运行机制,对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项目建成后积极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发展,持续稳定增加收入。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
抄送: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