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营镇人民政府:
《关于智能化芽菜及榨菜加工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马政〔2024〕47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智能化芽菜及榨菜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二、实施单位
马营镇人民政府
三、监管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财政局
四、建设地点
民和县中小企业创业园5号楼2层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68万元,资金来源为东西部协作资金。
六、建设内容
购置真空泵2台、4米巴氏杀菌机、3米冷却机、6米风干机、4米清洗机等生产设备。
七、工作要求
请你镇严格按照《青海省东西部协作项目管理办法》《青海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并对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8日
抄送: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