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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隆治乡前山村农机设备购置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4-00092 发文字号: 民政﹝2024﹞214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18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8日

隆治乡人民政府

《关于隆治乡前山村农机设备购置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隆政〔202488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

隆治乡人民政府

二、监管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财政局

三、建设地点

隆治乡前山村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95万元,资金来源为东西部协作资金。

五、建设内容

购置轮式拖拉机4台,旋耕机、沟垄全覆膜高速穴播机、马铃薯收获机、马铃薯播种机各3台,青贮铡草打包体机2台,液压翻转犁、浅松耙齿仿性废膜捡拾机、马铃薯杀秧机1

六、工作要求

请你乡严按照《青海省东西部协作项目管理办法》《青海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并对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618

 

 

 

 

 

 

 

 

                               

 抄送: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财政局。                               

 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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