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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川口镇驮岭村道路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4-00091 发文字号: 民政﹝2024﹞210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18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8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川口镇驮岭村道路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住建〔2024155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监管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财政局

三、建设地点

川口镇驮岭村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27万元,资金来源为东西部协作资金。

五、建设内容

拆除破损道路3780平方米,维修整治破损道路4264.8平方米,改造路沿石、管网等。

六、工作要求

请你局严按照《青海省东西部协作项目管理办法》《青海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并对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618

 

 

 

 

 

 

 

 

 

 

                               

 抄送: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财政局。                               

 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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