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关于民和县2024年度东西部协作奖补项目方案的请示》(民农〔2024〕198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二、监管单位
县财政局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东西部协作资金。
四、建设内容
按照相关规定对带动能力较强的8家帮扶车间(工坊)奖补共100万元,其中对民和县绿禾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奖补20万元、对民和麻地沟食用菌科技有限公司奖补20万元、对青海康蕴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奖补20万元、对青海藏峡山泉水有限公司奖补15万元、对民和杰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奖补10万元、对青海萨日阿服饰有限公司奖补5万元、对民和县秀花青绣坊奖补5万元、对民和县七彩虹制衣店奖补5万元。
五、工作要求
请你局严格按照《青海省东西部协作项目管理办法》《青海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8日
抄送:县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