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川乡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麻花、月饼等食品加工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中政〔2024〕95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
中川乡人民政府
二、监管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财政局
三、建设地点
民和县中小企业创业园4号楼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20万元,资金来源为东西部协作资金。
五、建设内容
购置全自动和面机、600型网复式打包机、M6型麻花机、YM240型全自动压面机、0.3L型制氮机组、KX-3DT面包主机各1台,32盘型转炉2台,面包装饰机型拉花机、400L型油炸锅、KX-3Y 型月饼生产线各1套。
六、工作要求
请你乡严格按照《青海省东西部协作项目管理办法》《青海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并对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3日
抄送: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