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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农特产品江苏行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4-00086 发文字号: 民政﹝2024﹞179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13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3日

县商务局

《关于青海农特产品江苏行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商〔202448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

县商务局

二、监管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财政局

三、建设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金匮公园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9万元,资金来源为东西部协作资金。

五、建设内容

组织青海省农牧企业赴江苏省无锡市展销青海农特产品。

六、工作要求

请你单位严按照《青海省东西部协作项目管理办法》《青海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613

 

 

 

 

 

 

 

 

 

 

                               

 抄送: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财政局。                               

 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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