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关于2024年总堡、古鄯等乡镇特色种植(先建后补)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农〔2024〕65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总堡、古鄯等乡镇特色种植(先建后补)项目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100万元,均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实施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总堡乡、古鄯镇等乡镇人民政府。
四、监管单位
县财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
五、实施地点
总堡乡、古鄯镇等乡镇。
六、实施内容
在总堡乡、古鄯镇等乡镇种植大葱、洋葱等蔬菜共1000亩,以先建后补形式每亩补贴1000元。
七、工作要求
你局要会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以及总堡乡、古鄯镇人民政府,认真核实种植品种和面积,按标准进行补贴;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日
抄送:县财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