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关于甘沟乡等七乡镇黄芪种植(先建后补)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宗〔2024〕6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甘沟乡等七乡镇黄芪种植(先建后补)项目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400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
三、实施单位
官亭镇、满坪镇、马营镇、甘沟乡、隆治乡、中川乡、转导乡人民政府
四、监管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五、建设地点
官亭镇官中村、前进村、梧释村,满坪镇陈家村,马营镇大滩村、罗家沟村、双泉堡村、菜园村、安家村,甘沟乡东山村、光明村、静宁村,隆治乡白武家村,中川乡盘格村,转导乡忠孝村。
六、建设内容
种植黄芪4000亩(以先建后补形式每亩补贴1000元),其中,官亭镇官中村200亩、前进村300亩、梧释村200亩,满坪镇陈家村250亩,马营镇大滩村300亩、罗家沟村300亩、双泉堡村300亩、菜园村300亩、安家村300亩,甘沟乡东山村200亩、光明村300亩、静宁村200亩,隆治乡白武家村350亩,中川乡盘格村200亩,转导乡忠孝村300亩。
七、工作要求
你局要会同相关乡镇,认真核实种植面积,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检查和后期验收。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支出资金。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4日
抄送: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官亭镇、满坪镇、马营镇、
甘沟乡、隆治乡、中川乡、转导乡人民政府。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