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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川乡草滩村养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4-00073 发文字号: 民政﹝2024﹞149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15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5日

中川乡人民政府:

《关于中川乡草滩村养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中政〔202474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

中川乡人民政府

二、监管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三、建设地点

中川乡草滩村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东西部协作资金。

五、建设内容

新建养殖基地一处,总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包括羊舍2座、储草棚1座、饲草料库房1间、消毒室兽医室1间、储藏室1间、业务用房1间,硬化道路5750平方米;修建铁艺围栏1600米;购置三轮自卸车、三轮撒料车、电动消毒车各1辆,饲料混合机组、青贮取料机、全日粮饲料制备机、青贮圆捆包膜机各1台;配套相关室外设施。

六、工作要求

请你单位严按照《青海省东西部协作项目管理办法》《青海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并对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515

 

 

 

 

 

 

 

                               

 抄送: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5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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