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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和县2024年帮扶车间(工坊)奖补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4-00070 发文字号: 民政﹝2024﹞130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15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5日

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民和县2024年帮扶车间(工坊)奖补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民乡振局〔2024〕38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的100万元帮扶车间(工坊)奖补资金作如下分配:民和走行帮刺绣有限公司3万元、海东锦丝刺绣有限公司5万元、民和县学梅刺绣工坊3万元、民和县永莲刺绣工坊3万元、民和银龙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8万元、青海达尼坤帮妇乐刺绣有限责任公司5万元、民和县金子花刺绣营销部3万元、青海茵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万元、民和县光林种植专业合作社15万元、青海雪芝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5万元、民和县伊清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青海洺钦和服饰有限公司20万元。奖补资金要用于帮扶车间(工坊)扩大再生产,不得用于帮扶车间(工坊)各类与生产无关的经费开销,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515

 

 

 

 

 

 

 

 

 

                               

 抄送: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5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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