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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营镇马营村村集体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4-00063 发文字号: 民政﹝2024﹞122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15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5日

马营镇人民政府:

《关于马营镇马营村村集体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马政〔2023154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

马营镇人民政府

二、监管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三、建设地点

马营镇马营村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65万元,资金来源为东西部协作资金。

五、建设内容

新建农家院1298.26平方米(含阳光房663.52平方米),配套水电暖及室外附属设施。

六、工作要求

请你镇严按照《青海省东西部协作项目管理办法》《青海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并对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515

 

 

 

 

 

 

 

                               

 抄送: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5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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